〔记者王定传/新北报导〕新北市一名数学男老师,从99年开始以“经络按摩”为由,对
就读幼稚园的女儿小美(化名)伸狼爪,抚摸全身及胸部,还脱她内裤看下体。狼父被起
诉竟辩称,自己对女性发育状况好奇,会观察女儿与妻子下体,比较小孩跟成年女性差别
;新北地院依加重强制猥亵罪判他6年徒刑,可上诉。
女儿向妈妈诉苦 犯行才曝光
判决书指出,狼父犯案时间从99年开始,到104年为止总计3次,后因小美向母亲诉苦,其
母传讯向狼父任职学校的学生家长求助,全案曝光。
狼父辩称,他学过经络按摩,才帮女儿按摩筋络及穴道,且因女儿询问下体颜色,只有要
求女儿把脚打开看颜色并回答问题,且自己对女性发育状况好奇,会观察女儿与妻子下体
,比较小孩跟成年女性差别,不是满足自己性欲,也没有抚摸胸部。
合议庭认为,小美对遭猥亵过程,历次所证都相符,与父亲也无怨隙,没有诬陷必要,且
本案是小美母亲于去年间求助揭发,一名不到10岁的女童,不可能做出如此缜密的诬陷。
合议庭还认为,狼父是利用妻子外出时“经络按摩”,但他自承不宜对女性“经络按摩”
,甚且被害人母亲及姑丈也认为他不适合对小美“经络按摩”,显示狼父的“经络按摩”
实涉及男女性事,与满足其个人性欲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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