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得菜花被前男友昭告天下 竟告不成
高雄1名护理系女学生去年与男友分手后,不满前男友上脸书爆料公社PO她照片称:“各
位男性朋友这位女人得了菜花,现在爱情公寓四处找人分享播种,稍微留意一下别被传染
到”等,怒告前男友妨害名誉,但桥头地检署侦查后发现,女学生与前男友同居期间确实
染有菜花,且该病根治不易,认定前男友PO文有相当凭据且无妨害名誉犯意,因此处分不
起诉。可再议。
女学生提告指出,与前男友分手后,对方竟于今年6月间在脸书“爆料公社”PO出她的照
片,并留言称“各位男性朋友这位女人得了菜花,现在爱情公寓四处分享播种,屏东
XXXXXXXX护理系的学生,就稍微留意一下,别被传染到”等,她认为前男友此举毁损她的
名誉,触犯加重诽谤罪嫌,愤而提告。
不过,她的前男友到案后否认诽谤,辩称因女学生确实罹患菜花,却还在爱情公寓交友网
站内发布交友讯息,他是怕其他网友受害,才发布该文提醒大家。
检察官调查后发现,女学生在与男友同居期间,就确诊罹患俗称“菜花”的“人类乳突病
毒(HPV)”,她也不否认有在爱情公寓上交友,及与男、女网友聊天或留言。检方认为
,“人类乳突病毒”治疗相当不易,目前亦无真正可以确保HPV根除之治疗方式,因此,
被告的前男友贴文所指之事确有相当凭据,纵使留言内容会令被批评的女学生感到不快,
也难以认定有何妨害名誉犯意,于是将前男友处分不起诉。(王吟芳/高雄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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