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8 自由时报
法官认侵害配偶权
〔记者郑淑婷/桃园报导〕黄姓女子在103年因路跑结识已婚、育有2子的黄姓男子,双方
互生情愫,黄妻察觉后曾警告黄女“勿当小三!”今年初却无意间发现2人拥抱、亲吻的
亲密照片,她心痛斩断11年婚姻并向黄女求偿60万元;桃园地院认为黄女已侵害配偶权,
判决赔偿20万元。
判决书指出,黄妻指控,直到签字离婚后,丈夫才坦承与黄女交往,2人在路跑社团互动
如同男女朋友,也曾单独外出约会。
黄女辩称是黄男苦苦追求,拿出2人Line对话为证,黄男经常传短信“好想死缠烂打”、
“妳确定要对一个爱妳的人这样伤害我吗”、“妳确定妳心里已经不爱我了吗”、“妳真
的不愿意跟我一起共患难,走过这一生吗”、“如果让我照顾妳,别说一个月5000元,有
多少我都全部给妳”,她没有答应且在文末回以“冷静”,从未逾越分际。
但法官检视黄男、黄女出游照及双方证词,亲暱举动确实逾越一般朋友关系,虽没有明确
的通奸证据,却已导致黄妻与丈夫离异,审酌双方身分、经济、地位,判决黄女须赔偿黄
妻20万元。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04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