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5
〔记者杨政郡/台中报导〕男子阿勇觊觎大姨子小月(均为化名)美色,今年初借口寄放
东西,趁小月一人在家,竟企图性侵小月未遂,挨告还辩称小月穿睡衣盘腿未穿内裤,他
搂抱时小月未拒绝,台中地院法官当庭勘验睡衣,认为阿勇根本看不到小月内裤,依强制
性交未遂罪判阿勇1年10个月徒刑。
法官当庭勘验打脸 妹婿性侵未遂判刑
判决书指出,今年1月12日下午2点,阿勇以寄放物品为由,前往小月住处,2人于1楼客厅
沙发聊天,见小月身穿连身裙装睡衣及外著长睡袍,益发不能自制,竟向小月说:“我要
做一件叫妳死都不能讲的事,我想跟妳做爱。”等语,小月当场拒绝,阿勇竟出手将小月
压制在沙发上,伸手碰触小月下体,因小月抵抗而保全清白,但小月胸腹部也受到8公分
瘀伤,阿勇罪嫌明确。
本案审理时,阿勇辩称当天在客厅与妻子的姊姊聊天,门口、窗户都是开着,大姨子穿睡
衣2腿交叉、没穿内裤,他一时冲动过去搂抱,她刚开始没拒绝,几十秒后向他借钱,他
说没有,钱都是老婆在管,双方就互相推开,他没有性侵。
小月表示,当时是1月,气温很低,她穿及膝连身裙装睡衣外面一定要加厚睡袍,肉眼看
不到她没有穿内裤。
台中地院法官当庭勘验小月睡衣,自肩膀起至下䙓丈量睡袍长104公分、睡衣100公分,小
月身高168公分,可见睡衣睡袍长度及膝,小月说肉眼看不到内裤尚属合理,因此做出以
上判决。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045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