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7日21:25
台中市一名陈姓出租车司机(60岁),去年6月凌晨在钱柜KTV前载到一名年仅23岁的妙龄女
郎上车,见她一上车就酒醉昏睡,心起淫念,竟载到自己住处性侵,女郎清醒后,陈男还
向她要电话,希望日后继续“交往”,女郎表面答应,回家后立即报警,并采下体分泌物
检体比对DNA。陈男事后称女郎是自愿与他发生性行为,还说被害人“像个吸毒者”,台
中地院依趁机性交罪,判陈男3年4月,可上诉。
去年6月29日凌晨5时许,这名妙龄女郎在中市西区钱柜KTV与同事唱歌、饮酒结束后,搭
上陈男出租车,她告诉陈男住处地址后,因饮酒加上长期服用含有具安眠、镇静效果“
Vanlan(静朗)”的减肥药副作用下,昏睡过去。隔日上午醒来,发现自己下半身赤裸躺
在陈男旁边。
女子怕自己有生命危险,佯装愿意与陈男继续来往,并称有需要还会再叫他的车,双方互
留下姓名电话后,女子才离开陈男住处,并立即报案、采下体分泌物比对。
陈男到案后否认性侵,坚称是“你情我愿”,当时女子到家后不下车,还对他撒娇,他才
载她回住处,陈男并称当时女子精神状态异于常人,“不像喝酒醉、倒像吸毒者”。
法官认为两人年龄差距甚大,女子若神智清楚,怎会主动对陈男投怀送抱或表示同意性交
之理?认定女子因长期服用的减肥药物中含有安眠药剂成分,加上酒精与药物交互作用,
事发时应已陷入无意识状态。而陈男自称女子像吸毒者,却没报警处理,反将“吸毒者”
载回家,显然就是俗称“捡尸”,意图趁机性侵无误。(邓玉莹/台中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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