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4日11:56
这款兽父!新北市1名兽父,2013年6月跟老婆离婚后,跟就读国小六年级女儿(13岁)同
住。前年暑假期间,女儿房间没有装冷气,父亲假意跟女儿说:“我房间有冷气,来跟爸
爸睡!”女儿不疑有他;怎料当天半夜,父亲见女儿发育成熟,竟伸出狼爪,脱下女儿内
衣,疯狂舔乳10分钟,女儿吓得装睡,让父亲猥亵逞欲。
怎料兽父见女儿没反抗,竟然变本加厉,除凌晨对女儿舔乳猥亵之外,每天早上叫女儿起
床之际,用力掐捏女儿胸部说:“起床囉~要去上学了!”女儿呛声说:“不要这样啦!
”兽父厚颜回说:“给爸爸捏一下又不会怎样!”长达45次,最后女儿忍无可忍,用LINE
向妈妈求救,妈妈认为事态严重,要求女儿跟老师讲,校方赶紧报警,揭发父亲兽行。
法院审理时,兽父向法官供称:“没跟女儿一起睡觉呀,叫女儿起床,也是从窗外叫她,
没进她房间。”对于女儿指控全部否认。家属也向法官指出,女童曾经说:“爸爸舔完胸
部后,都会用毛巾擦干净,不会留下痕迹,告也告不成”等语。
法官对女儿进行测谎后,认为女儿说词为真,相关证人也出面指控兽父,法官不采信兽父
说词。日前全案经法院审理,法院依与未满14岁少女猥亵5罪,判兽父应执行有期徒刑1年
6个月;另对儿童性骚扰共45罪,应执行2年6个月,得易科罚金,全案仍可上诉。(突发
中心陈伟周/基隆报导)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1014/967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