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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场真的无真爱?基隆一名45岁李姓邮差今年1月买春爱上53岁的李姓卖淫女,一个月内,李男不仅帮李女缴清卡费还给她生活费,要李女洗手作羹汤,跟他过寻常生活,不料2月时李女又重操旧业,李男发现后怒甩李女一巴掌,结果不但被告,还被索赔200万,高院认为,李男未嫌恶李女卖淫,反而一直关心、呵护与疼爱,他是因自觉情感遭背叛、钱财被诈骗,才失控动手,虽然有罪,但犯行轻微,判他免刑定谳。
判决指出,李男今年1月到基隆一处私娼寮,和李女性交易后,爱上李女,他希望李女离开欢场回家洗手做羹汤,陆续付了共10多万元,除帮李女缴清卡费2万多元、还给她红包、买年货、生活费约10多万元。
李女答应从良后,因李男月薪仅6万余元,加上还要扶养与前妻所生的小孩,将原本答应给李女的生活费,从每月5万降为2万,李女觉得不够用,便瞒着李男私下重新接客。
李男今年2月19日晚间发现李女又重新下海接客,盛怒打了李女一巴掌,拉扯间又伤了李女左手,因而被告。一审被依伤害罪判拘役50天,得易科罚金5万元。
李男上诉二审后,二审法官指李男不该打人,但查出李男事前已给李女10多万元,李男还用多次LINE多次告诉李女:“那妳不要 去”、“因为妳去那,我会心疼”等语,李女也回称:“那么我们结婚”、“但是婚后。我要做什么呢”等语。
且李男打了李女一巴掌后,传短信给李女“今天听到妳说欢场无真爱,所以认识妳对我说的一切都是在骗我,能请妳告诉我这是真的吗?”“第一次打的女人居然是妳,妳可知道我的心有多么痛吗”、“从来没有打过女人,希望能把妳打醒”等语,表达痛心。
法官认为,刑罚正义不能停留在抽象的原则或形式的公平,审判者应根据个案情节,以更细腻、具体、合理的方式实践刑罚正义,而李男认识李女后,未嫌恶她卖淫,反而一直关心、呵护与疼爱李女,事发时因自觉情感遭背叛、钱财被诈骗,才失控动手,虽然触犯伤害罪,但犯行轻微、可责性不高,因此改判李男免刑定谳。至于李女向李男索赔部分,另案审理。(法庭中心/台北报导)
欢场无真爱 别再陷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