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教严女大生一夜情 向男友扯谎遭人性侵
http://static.ettoday.net/images/1720/d1720082.jpg
▲女大生约网友到旅馆一夜情,事后反悔告性侵。示意图,与新闻
当事人无关。(图/记者黄克翔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北市一名女大生去年 5月遭男友提分手,心情不佳,便透过交友软件认识
陌生陈姓男网友, 2人在旅馆发生性关系,事后家人发现异样追问,女大生
谎称遭性侵;其男友知情后痛哭问,“为什么要放过他?”,女大生反悔,
便向陈男提出告诉。台北地院认为,陈男并未违反女子意愿,宣判无罪,还
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该名女大生 5月间和男友吵架,男友向她提出分手,女子十分
难过,2天来茶不思饭不想,5月27日凌晨,女子透过手机交友软件BEE TALK
认识陈男,陈男约她上山看夜景,又提议到饶河夜市附近的旅馆睡觉。
女方指称,她原本很累不想出门,但在陈男坚持下勉强答应。 2人骑车行经
饶河夜市附近时,陈男提议到超商买酒,又要求女子陪他回家拿东西, 2人
进入房间后不久,陈男便在床上强押女子,并抚摸、亲吻他身体和胸部。女
方称,自己拜托陈男不要,但因为生理期来,无力反抗,被性侵得逞后便睡
著了,直到次日中午睡醒才离开。
不过法院检视 2人手机相互联系的讯息内容,陈男提议女大生偷溜出门,该
女还回说,“我也想”;当陈男抵达女子家门口时询问女子“出来了吗?”
,女子表示“成功”,法院认为对话中看不出女子有表达不愿出门,可见女
子是自愿外出和陈男见面。
另外,法院检视旅馆监视器画面, 2人步出电梯后,随即走向旅馆柜台,陈
男拿出钞票给予柜台人员,对方则交付钥匙一副,随后陈男和女子说了几句
话,女子便从自己的皮包拿出零钱交给柜台人员;之后女子还独自随柜台人
员到别处拿取卫生棉一包,再与陈男会合进入房间,期间未显露特殊神情。
法院认定,女子从凌晨 5点多进入旅馆到中午,并未被限制人身自由,但却
没有自行离开,且女子身上没有外伤,显示未挣扎抵抗,且女子供称丝袜遭
陈男扯破,但报案时丝袜却完好如初。另外 2人入住该显然是旅馆,因此女
子自称以为是陈男住处的说法有违常理,难以采信。
女子承认,当日和陈男发生性关系后,还有传讯息告知男友说自己不知道身
在何处,但同时跟男友说“没事”,因为不想让家人和男友知道,想说“忍
一忍就过了”,后来看间男友为此事哭泣,并问她“为何就这样放过对方”
,她觉得难过因此提告。
判决书指出,女子的阿姨对她管教甚严,因此女子很怕此事被发现,且女子
想和男友复合,事后因羞愧不安而神情异常,掩饰当天真实情况避重就轻,
并不违背常理,且没有证据证明陈男违背女子意愿强制性侵,因此判决无罪
,全案还可上诉。
新闻连结: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828/76448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