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约会必嘿咻 小六女求去仍被逼分手砲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0820/932544/
示意图
http://imgur.com/uRWgSFq
2016年08月20日07:28
大学生跟小学生交往吃官司!
今日出刊的《自由时报》报导,19岁大学一年级高姓男生结识小六女童小玉(化名),
交往7个月内两人发生21次性行为,
甚至最喜欢到新北市“三芝名人文物馆”前草地打野战做爱。
小玉认为,和高男每次约会必做爱,高男对性的渴望让她感到不舒服,觉得压力很大,
去年7月最后一次见面提分手,高男还坚持要打“分手砲”,硬是要性交。
但高男分手后仍对她纠缠不清,小玉心烦向同学诉苦,同学告知老师,社工介入并报警。
高等法院斥责高男利用小玉对性懵懂无知,与她发生22次性行为,
虽小玉替他向法院求情,昨仍依刑法“奸淫幼女罪”判他4年徒刑,还可上诉。
(张鈜闵/综合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