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岁女翻脸控性侵 被爱的短信打脸
2016-08-11 13:17 联合报 记者陈俊智╱即时报导
23岁的李姓男子今年初约31岁女性友人到桃园某 KTV唱歌喝酒,事后一起
返家并发生性关系,当了“一夜六次郎”,事后被女方指控性侵,他强调
双方你情我愿,检方根据监视器,女方主动拥吻男方,事后还传爱的短信
,认定与事实不符,李获不起诉处分。
桃园地检署调查,女子虽称自己喝到不醒人事,但监视器拍到她等电梯时
仍自行站立、走路、主动拥抱李男,凌晨还与其他人通电话,事发后还暱
称李“小老公”,传短信询问李“你在干麻”、“我也爱你”、“我们先
一起睡好吗”等语,与一般对加害人避之唯恐不及的性侵被害人不同,对
控诉存疑。
李称与女子旧识,当天女子也没喝醉,发生 6次性关系后也未见异常反应
或不满,还跟他一起吃东西,而且还在他家待了12个小时,也是他送回家
的。
全案只有女子控诉内容,但检方多次传唤女子均未到案,由于无其他具体
事证或验伤报告,因此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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