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搞大高职女肚子落跑 被控强制性交不起诉
2016-08-12 19:28 联合报 记者袁志豪╱即时报导
21岁陈姓男大生透过网络认识17岁高职女生,两人在陈的住处、陈的爷爷家
三度发生性行为;后来女生告知陈怀孕了,陈却搞失联,女生只好告诉爸爸
;爸爸要找陈谈判也找不到人,气得要女儿提告强制性交,新北地检署今天
处分不起诉。
不起诉指出,陈姓男大生透过网络与高职女生认识、展开交往,去年12月初
、12月中、今年1月,三度发生性行为;女生直到今年3月才在父亲陪同下,
向新北市警方提告指控3次都是遭到性侵。
女生指控她去陈姓男大生家中,两人本来在看电视,陈却强行把她抱到房间
,脱去她的衣服,但没有压制她;女生表示有说“不要”,但并未抵抗,陈
便完成性行为,后来送她去坐公共汽车。之后二次也是到陈家跟陈的爷爷家,发
生性行为。
女生声称三次都是违反意愿,检方侦讯时,陈矢口否认,表示都是合意发生
,是因为女生怀孕,他不知道怎么办,不敢见女生,女生跟爸爸才会告他。
检方调查,女生在第一次发生性行为时,并未反抗,后来还一起去搭公共汽车,
之后又同意再去陈姓男大生家中、又发生性行为,与一般遭受强制性交被害
人状况不符;且指控的第一次遇害时间,距离报案时间相隔 4个月,并非当
下报案。
检方认为,虽然比对女生肚中胚胎 DNA,孩子确实是陈的,但实难认定有强
制性交犯行,认定罪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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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岁陈姓男大生跟17岁高职女生发生性行为,女生告知陈怀孕了,陈却搞失
联,女生告诉爸爸,爸爸要找陈谈判也找不到人,气得要女儿提告强制性交
,新北地检署处分不起诉。图/报系资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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