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旁“捡尸”被警察打断 瞎扯女友醉酒性欲强
〔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台中市24岁邢姓男子,去年6月在一座妈祖庙旁,见不相识的
女子小芳喝得烂醉,邢男即在路旁空地“捡尸”,却被警察打断,邢男竟谎称是小芳的男
友,小芳醉酒渴望性交,他才会在路旁满足小芳情欲,不料,警察半信半疑时,小芳突然
高喊“强奸”,邢男吓得提着裤子奔窜500公尺后被捕,台中高分院依乘机性交罪判处徒
刑1年10月,不过,邢男已赔偿小芳30万元,高分院宣告缓刑4年,让他可以自新。
判决书指出,小芳(化名)去年(2015年)6月25日,与男友吵架借酒浇愁,26日凌晨0时
30分左右,于台中市一座妈祖庙附近哭泣,之后不胜酒力醉倒,邢男将她拉到路旁一处空
地“捡尸”,脱光衣物性侵。
不料,附近居民在1时57分报案说,隐约听到女人哭泣声,已长达1小时,员警驰抵时,邢
男还压在小芳身上,警察赶紧拿衣物遮住小芳的重要部位,邢男却向警察谎称,他是小芳
的男朋友,小芳喝醉性欲高涨,他只好就地与小芳性交,警方狐疑时,小芳突然大叫“强
奸”,邢男愣了一下,随即提着裤子奔窜500公尺,在妈祖庙的庙埕旁被捕。
法院审理时,邢男宣称是“仙人跳”,被小芳设局诬陷,他强调,当时很紧张,“硬不起
来”,尚未与小芳发生性关系,警察就抵达了。
台中高分院认为,双方互不认识,报警的人又是附近居民,不可能是“仙人跳”,另外,
邢男的下体,采集到小芳的分泌物,小芳的下体却没有邢男的生物迹证,显示邢男用手侵
害小芳,又摸自己的下体,性器官虽尚未接合,但趁机性交罪仍成立,判处1年10月徒刑
,不过,邢男已赔偿小芳30万元,宣告缓刑4年,条件是参加4场法治教育课程,让邢男悔
改自新,全案能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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