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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陈姓、郑姓男子上网认识4名年纪分别14岁到16岁不等少女,竟涉嫌为她们招揽男客卖淫,期间陈男不但和其中一名少女“猫猫”交往,还趁等待男客抵达旅馆前的空档,先和猫猫“滚床单”,郑男也更以教导性交易流程为由,与猫猫嘿咻。新北地检署今依意图营利媒介少女性交易等罪将2人起诉。
起诉指出,陈姓男子与郑姓友人(均20多岁、在押)先后上网认识15岁少女“晴儿”、14岁“猫猫”、15岁“小涵”与16岁“点点”,知道这些少女都缺钱花用,竟游说她们同意卖淫,并从去年9月至今年3月间帮忙招揽男客,每次性交易价格3500元到4000元不等,2人各分7、800元,其余由接客少女拿走。
期间陈男见猫猫颇有姿色,不仅充当她的马伕,还进一步和她交往,多次趁等待男客到旅馆的空档,先和猫猫嘿咻。郑男也以教导性交易流程为由,要猫猫和他发生性行为。
检警查出陈、郑除了媒介少女卖淫外,也媒介另名杨姓成年女子卖淫,今年3月警员乔装嫖客和杨女性交易时,当场逮捕杨女与在外等候的陈男,并循线追缉郑男到案。
新北地检署认定陈、郑媒介晴儿卖淫14次、猫猫8次、小涵7次、点点4次,今依意图营利媒介使未成年人性交易、与少女性交等罪将这两名淫媒起诉。(游仁汶/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