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旅游遇落翅仔 捡尸性侵都被判刑
2016-07-07 14:30 自由时报
[记者杨政郡/台中报导]男子田家荣、陈先富102年8月到南投县游玩,
看见一女子在投宿饭店附近的超商,独自一人在借酒浇愁,已有意识不清
状态,发现该女“阿仪”(化名)也投宿同饭店,两人竟“捡尸”,骗取
饭店柜台员拿出钥匙,由田某揹著“阿仪”回房间,陈对女子强制猥亵判
1年,田某强制性交判3年4月。
台中高分院判决书指出,102年8月14日晚间,田、陈两人在南投县埔里镇
东荣路某超商座位区,见“阿仪”在饮酒且有意识不清状态,借口询问发
现该女也是外地人,也投宿在同一家饭店,被告两人认有机可趁,当晚近
午夜时分,“阿仪”已烂醉,由田某揹负,陈嫌在后扶助,步行回到投宿
饭店。
田某向饭店柜台员佯称“阿仪”是其姊姊,要求拿取“阿仪”房卡,柜台
员不疑交付钥匙,被告两人把“阿仪”背到她的房间,田某即回自己房间
洗澡,陈竟趁机将“阿仪”上衣拉到胸部,褪去女子外裤,其唾液或精液
布满女子的胸部及胸罩位置,而猥亵得逞,此部分已被南投地院判 1年确
定。
田嫌洗干净后又回到“阿仪”房间,对已经瘫软在床上的“阿仪”以性器
阴茎插入“阿仪”阴道方式性侵得逞。
在翌日凌晨 0时20分许,“阿仪”男友汤某返回房间,呼叫“阿仪”都没
回应,却听到房内有男子惊慌对话的声音,感觉大事不妙,大喊要求被告
等开门,被告一开始拒绝开门,汤男称“找人来处理”等语,田某即仅著
短裤、光着上身,拎着上衣冲出房间,陈先富趁隙夺门而逃,汤男担心房
内女友安危,没有追出去,发现“阿仪”全身赤裸昏睡躺在床上,遂报警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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