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院内打手枪被逮 检:灯光昏暗不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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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李姓男子今年5月在板桥一处影城看电影,却遭邻座一名女老师指控“露鸟”打手枪,但李男辩称他只是“伸手抓痒”,且检方查出当时电影院内仅5、6名观众,加上现场灯光昏暗,又有座位扶手阻挡视线,因此认定李南就算露鸟也无意“供人观览”,不构成公然猥亵罪,今将他不起诉。
全案发生在今年5月3日下午,李男(71岁)在板桥区一家专播二轮片的影城观赏电影,遭邻座30多岁女老师发觉李男竟在座位上“露鸟”打手枪,女老师当场站起来惊叫,李男随即“收枪”想逃离现场,结果被女老师一把抓住,报警控告李男涉嫌公然猥亵。
新北地检署侦查时,李男辩称罹患皮肤炎,当时袴下痒,才伸手进入运动裤内抓痒,检察官虽对李男辩词存疑,但考量当天电影院内只有5、6名观众,且灯光昏暗,座位两侧又有扶手阻挡视线,何况女老师大叫后,李男立即站起来要离开,可见李男并无“供人观览”的意图,不构成“公然猥亵”的要件,因此将他不起诉。(孙友廉/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