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6-06-23 00:23:50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622/890989/
2016年06月22日00:01
高雄一名刘姓男子前年用BeeTalk认识一名国一女生,他明知对方只有13岁,
却还约她到摩铁嘿咻,被少女妈妈告上警局,少女向检警说,他们除了口爱,
还有一次性行为,但男子只认口爱否认性交,由于少女指证历历有跟男子嘿咻,
法院因此调阅少女验伤证明,结果高雄医学大学附设医院说她的处女膜没有撕裂伤,
但也注明,除非生殖器相当短小,否则插入应有撕裂伤。
高雄地院认定刘男虽仅与少女口交,但同样触犯与未满14岁少女性交罪,
判刘男1年10月徒刑,另须赔20万元。
高院地院审理时,曾发函向数家医院了解少女验伤细节,被咨询的医院是这样说的↓
高雄医学大学附设中和纪念医院:
如仅外部摩擦,有可能无撕裂伤,除非生殖器相当短小,否则插入应有撕裂伤。
长庚医院:
少女下体并无明显外伤,但依相关医疗文献探讨 ,临床系有可能发生阴茎虽插入阴道,
惟处女膜完整而无撕裂伤案例。
台大医院:
有可能因为处女膜弹性大,局部润滑,导致虽有阴茎插入阴道而无处女膜撕裂伤,
另外也有可能因为事后处女膜已愈合而看不到撕裂伤。
高雄地院认为,长庚医院虽在少女验伤证明记载,少女下体并无明显外伤,
高医也记载她无处女膜撕裂伤,还称
“如仅外部摩擦,有可能无撕裂伤,除非生殖器相当短小,否则插入应有撕裂伤。”
但刘男就算只与被害少女口交,也触犯《刑法》“与未满14岁少女性交罪”,
因此判他1年10月徒刑,另须赔偿少女与其父母共20万元。
仍可上诉。
(法庭中心/高雄报导)
男子被控和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但医生说少女处女膜没有撕裂伤。
示意图
http://imgur.com/KHi9zw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