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少女为爱卖淫千次 软烂男友的下场是...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0613/884854/
2016年06月13日19:23 (更新:新增影片)
台中市19岁少女“小雨”(化名),3年前与高姓男子交往,
高男编织2人共同开店等美梦,让小雨甘愿下海卖淫速存200万元,
却挥霍小雨的皮肉钱买车、玩乐,日前台中地院认定“小雨”为爱卖淫共1165次,
依《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等罪判处高男4年2月,
并科罚金80万元,犯罪所得132万6850元没收,
媒介少女卖淫的情侣档范男判4年4月,并科罚金20万元,
卓女判4年,并科罚金15万元,各没收67万9650元犯罪所得。
法院开庭时,高男(22岁)、范男(36岁)、卓女(40岁)均坦承安排小雨接客卖淫,
范男则强调一开始并不知小雨未满18岁,但小雨证称,他们都知道,
“我一直拜托他们,他们才收留我,不然没人要收我”,
法官因此认定3人明知小雨未满18岁,应加重刑度。
判决指出,2013年间,高男与小雨交往,
小雨必须支应与高男租屋、水电、生活费等开销,
并且期待早日达成为高男买车、存钱开店、买房子等愿意,
因此向高男表示,愿意从事性交易快速存钱。
同年9月间,高男带小雨向范男、卓女应征担任应召女,
范、卓原本顾虑小雨未满18岁,不愿意担任应召经纪人,
但小雨一再拜托,说他们没钱,并述说她和高男的计画,
希望在短时间内存200万开一间自己店,做1、2年钱赚够就会离开…,
由于刚好范、卓位于彰化的应召小姐都被挖走,
因此同意帮小雨存到200万元,瞒着其他三七仔(仲介)小雨已满18岁。
2013年12月初小雨开始接客,小雨身高近170公分、身材匀称,
轮廓深邃且长发披肩,吸引大批好色客,1天接客最高纪录达15次,
她在彰化县每次性交易价格4、5千元,若赴桃园、新竹性交易,
价码可达1万至1万8千元,小雨从中分得2100元至3500元不等。
范、卓经营的应召站,于2014年12月被查获,法官根据小雨的笔记,
共卖淫1165次,扣除仲介抽成132万余元后,所得有264万余元,
但检警查扣小雨的存款簿竟只有9万多元,小雨辛苦赚得的皮肉钱,
除了支应和男友的生活开销,还要供高男读夜校学美发、支付毕业旅行,
甚至被高男拿去买电影《头文字D》里的Mazda RX7跑车,
并改装、缴罚单,距离开一家2人的店尚遥遥无期。
而小雨在笔记本中写下“愿望清单”,
考驾照、存钱供男友买车、租房,均打勾完成,
另3个愿望买自己的车、开餐店、买房则尚未勾选。
法官斥责高男,年轻健全,却不工作,也不珍惜爱护未满18岁的女友,
反而介绍她去卖淫,还恣意花用女友性交易赚得的款项,
甚至女友打电话表示月经期间无法工作时,还对女友说:
“要不要撑一下,下个月没钱就好笑了”
等语,不费吹灰之力就从女友出卖身体中榨取利益,
其恶行并不亚于直接经营应召站的范、卓2人。
而法官计算3人不法所得,因难以区分高男和小雨各自花费的金额,
因此认定2人各取一半,范、卓抽成获利也各算一半,于判处3人刑期时,同时宣告没收。
针对一审判决刑度,检方认为,小雨卖淫次数,多到惊人,高男量刑过轻,
应采一罪一罚给予重惩,考虑提起上诉。
(许淑惠/台中报导)
出版时间 17:47
修改时间 19:23
小雨为爱下海卖淫,辛苦赚的皮肉钱却都被男友拿去买车挥霍。示意图
http://imgur.com/yeUvel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