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报导,台中陆姓男子(44岁)今年3月帮女客户“阿美”(36岁,化名)搬家,两人
互留电话及加LINE好友。后阿美打电话给陆男称租处整修、没地方住,问陆男能否收留她
,由于陆男刚与同居女友吵架闹分手,女友搬离,遂答应收留阿美;阿美搬入当晚即与陆
男发生性关系,隔天陆男并将女友还给他的住家钥匙交给阿美。
不料,陆男三天后与女友复合,要女友搬回爱巢,叫阿美搬走且归还住处钥匙。阿美不满
被当“代理情人”,暗中复制陆男住处钥匙,隔天晚上带2名男性友人持复制钥匙开门闯
陆男住处,双方吵成一团闹上警局。阿美向警方指控,陆男留宿她3天期间,每天都仗着
身材优势性侵她,等女友回头又一脚把她踢开,“根本把我当做泄欲工具,愈想愈不甘心
!”
陆男坦承与阿美发生性关系,但坚称双方都是心甘情愿,还反控阿美设局仙人跳,恐吓他
要付5万元赔偿,否则就要控告他性侵,他拒绝付钱,没想到对方竟找人硬闯家门。(即
时新闻中心/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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