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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酒醉后遭男子捡尸带回住处性侵。翻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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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22日00:05
新北市一名还在就读国二的少女“婷婷”(化名),今年初和友人相约至KTV唱歌,
席间少女因玩掷骰子游戏喝了不少酒,酒醉后遭同行的一名19岁魏姓男子捡尸性侵得逞,
少女返家后不敢告知家人,却因为半夜频做恶梦,同睡一房的姐姐察觉有异,
少女才透露遭人性侵一事,家人得知详情后,愤而带着少女至警局对魏男提告。
警方调查,涉案的魏姓男子(19岁)目前无固定工作,
年初透过友人介绍认识了目前还在就读国二的14岁少女“婷婷”(化名),
日前魏男和2名友人邀约“婷婷”外出至一家KTV唱歌,
魏男等人怂恿“婷婷”一起玩掷骰子比大小游戏,少女和因不胜酒力醉得不省人事,
魏男假好心要送“婷婷”回家,实际却是趁机捡尸图谋不轨。
魏男将烂醉如泥的“婷婷”带回住处,趁她意识昏迷无力反抗之际,
强行脱去衣裤上下其手,“婷婷”惊醒哀求住手,仍遭魏男性侵得逞,
隔天清晨少女清醒后,偷偷自行下楼搭乘出租车回家,她因担心遭父亲和继母苛责,
不敢说出遭性侵一事,但事发后少女因半夜常做恶梦,双手胡乱挥舞吼叫:
“下流龌龊、住手、不要乱来、!”
等字眼,同睡一房的姊姊察觉异状,追问少女后才得知妹妹酒醉遭捡尸性侵。
少女苦苦哀求姐姐替她隐瞒遭性侵一事,不久少女疑似心理受创严重,
常常借故请假不上去上学,姐姐才偷偷将妹妹遭性侵一事告诉家人,
隔天在母亲陪同劝说下,少女才至警局报案提告。
魏男到案后却矢口否认犯行,他供称因少女酒醉不醒,又不知道少女的住处,
才把她带回住处休息,但仅帮少女脱去鞋子和外套,并无性侵少女,
可能是因为2人日前有口角、误会,少女才借机报复。
由于少女和家属坚持提告,警方讯后已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将魏男函送法办。
律师林铭龙表示,魏男的行为恐已触及刑法《妨害性自主罪》,
对于男女利用其心神丧失、精神耗弱、身心障碍或其他相类之情形,
不能或不知抗拒而为性交者,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六岁之男女为性交者,可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害人另可向加害人提出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突发中心/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