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留住卫生纸却丢掉丁字裤 性侵判无罪

楼主: crocus (哪来的)   2016-05-08 23:28:47
留住卫生纸却丢掉丁字裤 性侵判无罪
2016/05/07 22:55 郑惠仁 / 报导(UDN)
一名女子以卫生纸为证,控告遭性侵,还染上梅毒。因卫生纸只有精液
,并无女的分泌物,她仅留卫生纸,却把所穿的丁字裤丢弃,根本不合
情理;又梅毒非一发生性关系就会感染,由于无法证明性侵,一、二审
都判无罪。
 
被害人表示,与郭认识多年,2014年 4月间郭到她家,她因刚搬来没多
久,询问哪里可运动?郭就带她到学校跑步。她说,当天因为天热,所
以穿着短裙,回到住处后,郭突然将她推倒,跌个四脚朝天,遭到性侵
,还感染梅毒。
 
她为证明遭性侵,指郭的下体有入珠、腹部有刺青等特征。但一审以证
据不足,判无罪,检方上诉。
 
郭否认性侵,指称两人年轻时曾交往 1年多,他在对方家谈事情时,女
方故意戏弄,勾起性欲,并帮他手淫。事后却打电话给他太太,要求赔
钱遮丑,否则要让他难看,他不愿丑事张扬,就和对方和解,付了15万
元。
 
合议庭认为,被害人说遭性侵,但卫生纸上只有郭的精子,却无女方的
分泌物。且女方表示,她穿着丁字裤,郭没脱掉就性侵她,但既然懂得
以卫生纸当证据,却把重要证据丁字裤丢弃,明显矛盾。
 
另梅毒的感染有潜伏期,至少要经10至15天,血清才会呈现阳性反应,
因此非被郭感染。医生检验,被害人身体并无瘀伤,下体也无撕裂伤,
法官认为,卫生纸上的精液及郭的身体特征,仅能表示有射精,而和解
只是为了避免家丑外扬,不能证明有性侵,仍判无罪。
新闻连结:https://video.udn.com/news/486059
(′‧ω‧‵)
作者: d8731400   2016-05-08 23:44:00
某些台女真的是...
作者: inktree (墨树)   2016-05-09 06:04:00
告人有输有赢,告之前应常上西斯吸收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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