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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2天网友到家抓蟑螂 妙龄女被性侵
彰化县一名23岁妙龄女日前在住处浴室发现一只蟑螂,她惊恐之余,打电话给认识2天的
男网友,请他到家里抓蟑螂,岂料对方抓完蟑螂以后,还趁机性侵她。
彰化地院今天依强制性交罪判处1年8月有期徒刑,缓刑4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应
依调 解程序笔录内容向被害人支付损害赔偿。
判决书指出,被害女子去年4月13日透过脸书认识巫姓男子(22岁),巫男有意追求她,
经常主动联络,接获女子通知灭蟑后,
发现她独居、有机可乘,不顾女子拒绝与反抗,强行拉扯女子至椅子旁,
并掀起女子上衣及脱下她的内裤,
强吻女子嘴巴、脖子及颈部,对她性侵,
女子将巫男推开,巫男却强抱女子到床上,
压制女子身体性侵得逞。
判决书说,被告利用被害人信任求助机会,
不以正当手段追求,却因一时性欲对之性侵
,使被害人身心有负面影响,
但念及坦承犯行,并与被害 成立调解,
愿赔25万元、需每月给付5万元,
被害人也表示不追究被告刑责、
愿见被告缓刑等情状,量处一年八月徒刑,
又考量被告没有前科,因此谕知缓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