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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女儿闺蜜功课变上床 家属怒轰禽兽
2016年04月12日
中央大学林姓助理研究员。
翻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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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中心╱综合报导】
离谱!
竟诱骗女儿的十四岁女同学上床!
国立中央大学一名助理研究员,见女儿的同学常到家里做功课,竟利用教导课业教上床,
去年二月与相差二十三岁的少女发生性行为,还说:
“年龄不是问题,我会给妳一辈子的幸福。”
少女上高中后,假日常留宿他家,成为“假日人妻”;
少女父母得知暴怒提告,研究员仍毫无悔意说要娶她为妻。
家属怒斥:“衣冠禽兽。”
林姓男子(三十八岁)清大硕士毕业,目前在中央大学担任助理研究员,
他五年前离婚后,带着独生女在北部租屋;
被害少女(现十五岁)父为台商,常往来两岸无法陪她,母亲是上班族,
平时规定女儿不得在外过夜,女儿和林姓女同学是闺蜜,林父又在大学任职,
在林父教导下女儿功课明显进步,岂料沦为不伦恋。
送礼出游有如恋爱
检警调查,前年七月,被害少女到林家温习功课期间,
林男就不断嘘寒问暖、买衣服、送小礼物,假日还带少女和女儿出游,
少女被感动误以为是恋爱。
被害少女(右)在母亲陪同下,出面控诉林男。
(为保护当事人,衣物经本报变色处理)
杨胜裕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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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女儿面前摸少女
检警指出,去年二月过年期间,少女刚满十四岁,她到林家要找闺蜜,但闺蜜不在家,
林男竟花言巧语承诺会娶她,进而发生性行为。
事后少女常到林家,每周发生二至三次性关系,少女曾问林男:
“我们年纪差二十三岁,大到可以当我爸爸,为何要跟我在一起?”
林男回:“年龄不是问题,我会给妳一辈子的幸福。”
去年九月少女上高中住校,每逢假日就向学校谎称要回家,却到林家留宿,
少女和闺蜜同睡时,林男会半夜挤上床抚摸少女身体。
林女知道父亲和闺蜜亲热,还抗议:
“不要在我面前太亲密,就不阻止你们恋情。”
检警调查,去年九月少女父亲到校接女儿扑空,向学校反映女儿在外交友留宿,
经校方心辅老师咨询,少女才道出与闺蜜的父亲谈恋爱,家属愤而报警提告。
林男到案供称和少女是情侣,发生关系也是你情我愿;
少女也称是自然发生性关系。
警方已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将林男函送。
林男被告后还厚颜传短信给家长:
“交往之初是以结婚为前提,才不顾一切的爱她。”
并誓言:“要娶她为妻。”
少女母亲受访时痛骂:
“我们信任他,才会让女儿跟同学一起做功课,他竟跟女儿一样大的少女发生性关系,
真的很可恶。”
少女父亲则大骂林男“简直卑鄙下流、无耻至极。”
中央大学表示此案涉及私人行为,会依司法判决对林男惩处。
林男则表示:
“一切无可奉告,目前已跟对方好长一段时间没联络,希望再和对方父母洽谈。”
最重面临7年徒刑
律师钱炳村表示,林男虽未违反少女意志发生性行为,但恐触犯《刑法》妨害性自主罪,
最重恐面临七年徒刑。
人本教育基金会执行长冯乔兰痛批:“这是违法行为!”
林男不该
利用权势与十四岁少女发生性关系,
“就算谈感情也要等少女成年。”
咨商心理师林萃芬也说,林男在性及感情需求已超越正常人格,应进行心理咨商,
而且要对女儿及少女、少女家长诚恳道歉。
【狎女儿同学示意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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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姓助理研究员指导被害少女和女儿的功课,不断对少女嘘寒问暖。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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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男半夜挤上床与少女和女儿同眠,女儿抗议:“不要在我面前太亲密。”
预防未成年超龄恋
◎注意子女有无超过零用钱的礼物,如3C品或名牌包等
.让孩子知道收礼物可能要付出代价
◎常被陌生人开车单独接送出游
.劝导孩子和同龄朋友出游
◎留意孩子是否刻意避开家人单独打电话或和超龄异性长辈聊天
.开诚布公和孩子讨论交往对象
◎和孩子同学多聊,了解是否有成年人到校接送孩子
.试着和孩子同学一起劝导
资料来源:东吴大学心理咨商中心主任姚淑文、成功大学教育研究所副教授赵梅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