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少女想看彩虹桥 男友带去旅馆乔

楼主: callshit ( X)   2016-04-11 00:28:27
OP ??
#1MVbKNq6 [新闻] “带你去看彩虹桥”
这是去年12月的转贴
地点以及男子姓氏相同, 但年纪对不上.
冷饭新炒 记者delay了四个多月还叫新闻吗 !?
※ 引述《hn9480412 (ilinker)》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N2IDZcE ]
: 作者: Schmetterlin (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看板: Gossiping
: 标题: [新闻] 少女想看彩虹桥 男友带去旅馆乔
: 时间: Sat Apr 9 23:44:30 2016
: 少女想看彩虹桥 男友带去旅馆乔
: 2016-04-09 21:15 自由
: 〔记者吴政峰/基隆报导〕基隆市一名24岁万姓男子为一名美发助理,去年认识来店消费
: 的15岁少女小瑜(化名),两人一拍即合,成为男女朋友,而后小瑜向万男表达想参观北
: 市松山区的彩虹桥,万男则以要先去乔秘密事情为由,带她去旅社,未料一进旅社,就把
: 她扑倒在床性侵,事后小瑜双亲得知,气得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诉,基隆地方法院认他与未
: 满16岁少女性交罪证明确,判处有期徒刑10月,可上诉。
: 小瑜指控,去年2月间,万男以疲惫为由,带她去旅社休息,没想到两人一进旅馆,万男
: 就强脱其衣裤,任凭她说“我不要”,并用双手阻挡抵抗,依旧不敌万男,惨遭性侵得逞
: 。
: 到了3月间,小瑜想要去彩虹桥,要求万男带她去,万男称“先让我睡一下,下午再去”
: ,因此又把她带到旅馆,惟一进房内,再度重演性侵戏码,小瑜惊喊“你不是说不碰我”
: ,万男回“一次就好”,二度蹂躏成功。
: 两人事后仍继续交往,直到6月间,小瑜又问万男何时可去彩虹桥,万男表示不行,得先
: 去一个地方乔事情,小瑜追问是哪,万则回应“秘密”,三度带去旅馆上下其手,不顾她
: 说“不要”,糟蹋得逞。
: 事后小瑜神色有异,双亲多次追问始知上情,大怒提告。万男到案承认与小瑜发生性关系
: ,但辩称她虽说不要,最后仍在半推半就下发生性行为,绝无强制性交。法官审酌后,认
: 定万男犯下3次与未满16岁少女性交罪,每罪判刑4月,应执行10月,可上诉。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659529
作者: MajorC (豆鸡)   2016-04-11 00:59:00
关于这个问题这个其实我有回一篇了...不过是在八卦
作者: kiga4ni (中痛好酸林)   2016-04-11 01:17:00
西施点?
作者: kbdog (韦凡)   2016-04-11 01:17:00
要看彩虹桥,听起来很像是....
作者: ifay (⊙﹏⊙* 懦夫救星)   2016-04-11 01:29:00
彩虹频道
作者: Harrywu119 (茶茶o'_'o)   2016-04-11 01:38:00
莫那鲁道:
作者: SIMONKID (淡淡的人)   2016-04-11 05:44:00
这种社会新闻本来就常会报两次,一次是刚送检调或提告时,一次是宣判时。
作者: akumo ( )   2016-04-11 10:15:00
小时候不读书 长大只能当妓者
作者: shan1028 (说好要幸福)   2016-04-11 12:03:00
…………
作者: saram (saram)   2016-04-11 12:56:00
跟你说电影情节别当真.那是编造的,一时一地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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