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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chmetterlin (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新闻] 少女想看彩虹桥 男友带去旅馆乔
时间: Sat Apr 9 23:44:30 2016
少女想看彩虹桥 男友带去旅馆乔
2016-04-09 21:15 自由
〔记者吴政峰/基隆报导〕基隆市一名24岁万姓男子为一名美发助理,去年认识来店消费
的15岁少女小瑜(化名),两人一拍即合,成为男女朋友,而后小瑜向万男表达想参观北
市松山区的彩虹桥,万男则以要先去乔秘密事情为由,带她去旅社,未料一进旅社,就把
她扑倒在床性侵,事后小瑜双亲得知,气得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诉,基隆地方法院认他与未
满16岁少女性交罪证明确,判处有期徒刑10月,可上诉。
小瑜指控,去年2月间,万男以疲惫为由,带她去旅社休息,没想到两人一进旅馆,万男
就强脱其衣裤,任凭她说“我不要”,并用双手阻挡抵抗,依旧不敌万男,惨遭性侵得逞
。
到了3月间,小瑜想要去彩虹桥,要求万男带她去,万男称“先让我睡一下,下午再去”
,因此又把她带到旅馆,惟一进房内,再度重演性侵戏码,小瑜惊喊“你不是说不碰我”
,万男回“一次就好”,二度蹂躏成功。
两人事后仍继续交往,直到6月间,小瑜又问万男何时可去彩虹桥,万男表示不行,得先
去一个地方乔事情,小瑜追问是哪,万则回应“秘密”,三度带去旅馆上下其手,不顾她
说“不要”,糟蹋得逞。
事后小瑜神色有异,双亲多次追问始知上情,大怒提告。万男到案承认与小瑜发生性关系
,但辩称她虽说不要,最后仍在半推半就下发生性行为,绝无强制性交。法官审酌后,认
定万男犯下3次与未满16岁少女性交罪,每罪判刑4月,应执行10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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