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网络团购主办女 男子判刑4年
2016-03-23 16:47 联合报 记者袁志豪╱即时报导
林姓男子参加网络团购,欺骗主办女子到他家门口见面付款,等女子
上楼,却被他强拉进屋;女子强力抵抗,林恐吓“妳要我拿刀子出来
吗”,拉进屋内口交、性侵。新北地院开庭,林称一时冲动、认罪,
今天将他依强制性交罪判处4年徒刑。
判决指出,33岁林姓男子去年 6月参加被害女子(20岁)主办的团购
咖啡包活动,同月17日下午,他与女子约在新北市永和顶溪捷运站见
面付款;当女子到达,林却声称身体不适,要她到附近住家楼上,他
在家门口给她钱。
女子一到门口,林就将她强拉进屋,女子尖叫、哭泣,用双脚乱踢,
林出言恐吓,让她不敢动弹;林强行拥抱、强吻、性侵得逞后,还是
将买咖啡的钱拿给女子,女子离开立即报警。
法院开庭时,林承认犯行,被害女子则气愤落泪、无法原谅;法官认
为,林对毫不相识的女子施加暴力、性侵,破坏人与人间的信赖,也
造成被害者心理重大创伤,难以磨灭的阴影,判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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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判四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