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林姓男子透过姪女认识13岁少女,不仅要少女喊他“干爸”,还趁少女常翘家借住林
男家中期间,偷偷跟她嘿咻10次,更拿安非他命给少女吸食,直到少女另涉他案,向警方
供出林男恶行,全案才爆发。新北地院今宣判,虽林男同意赔偿少女、母亲各50万元,但
法官认为,林男严重戕害少女身心,依与未满14岁性交罪、转让第2级毒品罪,共判处林
男8年徒刑;尚可上诉。
判决指出,已婚林男(46岁)透过姪女认识受害少女,少女常翘家,借宿林男家中。虽少
女喊林男“干爸”,但林男常趁妻儿不在,在新北市三峡住处跟少女嘿咻,共计10次,甚
至提供安非他命给少女吸食。
全案由于少女涉及其他案件,警方讯问时,林男恶行才因而曝光。新北地院审理时,虽林
男认罪,愿赔偿少女及少女母亲各50万元换取和解,少女也不愿提告,但法官认为,林男
明知少女尚未成熟,毒品严重戕害身心,却还性交更供毒,认为不宜减刑,共判处林男8
年。(孙友廉/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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