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认真] 男友禁欲

楼主: stratos1111 (stratos)   2016-02-14 16:07:52
※ 引述《pttsex (西斯版匿名帐号)》之铭言:
: (手机排版,抱歉抱歉)
: 各位午安
: 我是在美国读书的学生
: 在这里有一个中美混血的男友
: 他小我一岁
: 我们平常交往很轻松也很快乐
: 常常没事就在一起玩
: 因为我是和朋友一起住
: 所以他无法留宿
: 我的烦恼来了!
: 我本身算是一个性欲挺强的人
: 但是!
: 男友他是很虔诚的基督徒
: 所以无法有婚前性行为
: 很多次我们在沙发上亲一亲
: 他就会把我抱到他身上
: 然后就会用他的棒棒
: 隔着裤子摩擦我的穴穴
: 不停的往上顶
: 弄得我痒痒的
: (我也才真正体会不用进去就可以高潮的道理)
: 但是他就只是这样而已
: 不肯在往前一步
: 我也尊重他的信仰
: 但是
: 我真的好想被人插一下
: 害得我刚刚上亚马逊买了一些玩具给自己用
: 打这篇文章单纯是想说说而已
: 补西斯
: 我最喜欢站着被人从后面进来
: 每次棒棒只在在门口划两下
: 我就会湿到不行
: 之前和前男友最喜欢在学校顶楼做
: 他都会故意顶得很用力
: 硬要让我叫出来
: 有一次还不小心被他的同学发现
: 最后
: 他的同学变成我的砲友了
小弟认真回
小弟还认识蛮多基督徒的,家人也有,偶尔也会被抓去教会
部分教徒是坚持不可有婚前性行为,但也不是全部
而且这个问题在基督教之中也仍然有争议
不同教派中也有一些不同看法
感觉上圣经中对于婚前性行为并没有明确说法
然而旧约圣经的背景,女子在社会中的地位还相当低
她们基本上比较像是父亲宗亲下的财产
很多内容事实是以父权的观点来阐述的
女儿假如有婚前性行为,在联姻考量之下
无疑对父亲的利益是有损害的
新约十戒中的奸淫,并没有指出是不是包括婚前性行为
圣经有指出关於姓的犯罪的部分有外遇,乱伦,嫖妓
放纵情欲,利用身体的交换达成目的等
但并没有明确说过,两情相悦相恋两人,在结婚前是否不能有性行为
有的人认为婚前性行为就是一种放纵的情欲
可是怎么样算是放纵的情欲,也是非常主观跟浮动的看法
因为也有经文说姓爱的唯一目的就是生育
如果不是以这目的出发的性爱,就是情欲和私欲,等同奸淫
(这也是部分基督跟天主教徒不能避孕的原因)
所以依照圣经中所提过严苛的标准来过活,你会非常痛苦
要坚持婚前不可有性行为,同时就得恪守婚后做爱
也必须用生育的目的,生育的理由消失时,就不能再有性行为
有的基督徒表示,婚前性行为在新约中从来不被提及
是因为这是一件大家早有共识的罪刑,根本不需要再次被强调
因为大家早有共识这绝对是罪刑
就好像教授跟你说不要抄功课,不要跷课
但教授不会跟你说不要抢劫,不要偷东西
正因为这是很明确的罪刑,所以不需要讨论了
但是婚前性行为显然严重性远不如强奸或乱伦
我的观点就觉得听起来不是很合理
当然当时的观点是否不同?就很难判定了
所以婚前性行为是否违背上帝对于婚姻的标准呢?
有的基督徒采取比较宽容的看法,如果跟他发生性行为是结婚对象
是可以接受的行为,并不违背上帝的婚姻准则
就是彼此认定这是对方的婚姻对象,你跟她发生性行为
之后你们也结婚了,这样是没有罪的。
其实我不是基督徒,上面的说法可能也非常混乱跟片段
因为圣经就是这样一段一段的,我自己也整理不出头绪
只是写出来一些看法给大家看看
作者: Ecampus (7.7)   2016-02-14 16:08:00
讲一堆屁话 直接END你当传教版?
作者: tsai1005tom (阿饼)   2016-02-14 16:11:00
看自己怎么解释囉
作者: hope0955 (约翰蓝侬)   2016-02-14 16:12:00
阿门~
作者: m54k600ive80 (slenderBoy)   2016-02-15 12:47:00
感谢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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