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27日18:56
台北一名20多岁的连姓男子和女友个性不和,2013年4月间因女方提分手而爆发争执,连
男佯称愿到女友住处平和沟通,不料进女友家立刻现出狼形,扑倒女友后强脱衣裤性侵得
逞。连男挨告辩称两情相悦但没通过测谎,加上被害人手臂遭连男强行压制,留下瘀青手
掌印,士林地检署认定连男犯行明确,今依强制性交罪将他起诉。
起诉指出,案发前连男和女友在女方住处楼下激烈争吵,直到连男的友人闻讯到场劝说,
连男才表示愿意和平沟通、和平分手,友人见两人情绪平复便离开,女方随即要求连男交
还她家钥匙,连男趁机要求上楼再谈,不料连男进女友家立刻将她扑倒性侵。
女方痛哭大骂要求连男离开后,向友人泣诉遭性侵,并在友人陪同下验伤报案,连男则辩
称当天女友同意嘿咻,两人完事后他还在女友家睡到中午才离开,否认性侵。
但检方发现被害人双手伤痕累累,甚至留下瘀青手掌印,显示曾经激烈挣扎,且连男没通
过测谎,因此认定连男性侵女友,今依强制性交罪将他起诉。(吴珮如、颜凡裴/台北报
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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