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男同居16岁少女 哄骗堕胎再结新欢
新北市23岁江姓男子前年与友人出游时,结识了身材、面貌姣好的被害少女,2 人进而交
往并同居。前年11月间,未满16岁的少女发现怀孕了,要求男友负责,但抵不过男友连哄
带骗,前往医院堕胎,事后,江男随即翻脸不认人,要求分手,少女心有不甘对前男友提
告,由于案发时少女未满16岁,检察官依妨害性自主罪将江男起诉。
起诉书提及,被害少女和当时21岁的江男,因为一起跟友人出游时结识,江男被身材、面
貌姣好的被害少女吸引,热烈追求后2人交往并同居,直到前年10月少女发现自己怀孕,
希望江男负责,没想到江男不愿负责任,不但甜言蜜语哄骗少女堕胎,同一时间还劈腿其
他女生,一等少女堕完胎后就提出分手,还将她赶出同居住处。
少女不甘感情被欺骗,向警方控告负心汉,认为2人虽然你情我愿发生性关系,但检方认
定事发时,少女未满16岁,讯后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将江男提起公诉。(突发中心蔡进男
/基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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