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定传/新北报导〕在陆军服役的邱姓上兵,102年间与少女小美(化名)交往,
甚至将她扑倒求爱,还挂保证说会负责,事后却甩掉小美,挨告性侵后辩称,小美主动献
身,还说是“爱的礼物”,但因当时小美未成年被他打枪,2个月后年满16岁才嘿咻。新
北地院不采信,判他6个月徒刑,可上诉。
据查,102年间,邱男原本与小美的姊姊交往,分手后,小美自告奋勇,前去劝邱男回心
转意,却意外恋上对方,姊妹俩前后都当了邱男的女友。
102年5月间,小美因急需用钱,开口请男友帮忙,邱男以要返家向父亲拿钱为由,带着小
美回房,把她推倒在床上说:“给我!”小美本拒绝,但听到对方说:“我会负责”后,
同意嘿咻。
但两人于同年10月就分手,当时小美还怀孕堕胎,邱男认为小孩根本不是他的,怀疑小美
太乱,女方则认为邱男另结新欢,乱找理由分手,不欢而散。
小美事后向家人诉苦,在家人鼓励下报案,但邱男解释,他知道军人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
行为“判很重!”当时小美主动献身,说是“爱的礼物”,还被他拒绝,直到16岁以后才
发生性行为。
合议庭调查,邱男面对:“第一次时,她未满16岁?”问题时,呈说谎反应,且小美指述
两人第一次性行为日期、过程、细节前后相符,认定邱男在小美未满16岁时发生性行为,
依对于14岁以上未满16岁女子为性交罪判刑。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557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