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看到有人不赞成婚前性行为的发言,也常常看到很多男女为了性而分手
所以想请问各位乡民对性行为的定义及想法
1.男女穿着衣服的接吻跟爱抚,但无性器官的接触
2.男女没穿衣服的接吻跟爱抚或使用情趣用品,但无性器官的接触
3.男女帮对方口交,肛交,打手枪,颜射....之类,但无性器官的接触
4.男女帮对方口交,肛交,打手枪,颜射....之类,有带套,但无性器官的接触
5.有带套的中出跟无带套的中出
6.其他
以上无性器官的接触是指老二跟鲍鱼的接触
我想1跟5是比较不用讨论,1是不算,5是一定算
之前看到男女板有篇文章
女方不愿意婚前性行为,所以让男方去找砲友,结果男的就跟砲友跑了,觉得这太神奇
所以想问一下大家想法,怎样算发生性行为?你不赞成婚前性为,但你愿意做一些其他
的事来解决另一半的性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