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台北市一名在补习班任教的萧姓男子,因见一名国中女学生长相清秀,竟以男女交往为由
,诱骗对方在补习班空教室发生性关系,女学生事后与姊妹淘分享,辗转被校方、家长得
知,家长因此怒告萧男,萧男不满北院判3年6月,2次提上诉都被高院驳回。
根据检方调查,萧男2013年4月带女学生到空教室,以男女朋友的关系夺走女学生初夜,
女学生仰慕老师,事后还跟同学说“我和老师‘那个’了”,校方辗转得知此事,女学生
家长因此怒告萧男。
检方调查期间,萧男还传讯息给女学生,要女学生把之前双方的短信、对话纪录删除,还
求女学生不要说出实情,否则自己将坐牢。检方传讯萧男,萧男否认与女学生交往、发生
关系,还辩称是女学生爱慕他,向他表白被拒后报复。
检方不采信萧男证词,依与未满十四岁女子性交罪起诉,北院判刑3年6月,萧男二度提起
上诉,由于萧男从头到尾否认犯罪,还不愿意与女学生、家长道歉,高院认为无事实认定
错误,再次驳回萧男上诉。
http://nownews.com/n/2015/12/27/1937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