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国一女喝醉瘫软 “浩呆”庙前夺童贞

楼主: a000000jet (******)   2015-11-26 15:26:40
国一女喝醉瘫软 “浩呆”庙前夺童贞
宜兰一名绰号“浩呆”的男子在KTV打工,结识国中少女小真,今年二月少女与同学在
KTV喝醉,央请“浩呆”骑车载她回家。“浩呆”载她回家途中竟起色心,将她载到小真
住处附近一间土地公庙前的废弃工厂前,就在空地上当场性侵得逞。少女的学校事后
知悉此事报警,宜兰地方法院审结,依强制性交罪,判“浩呆”两年徒刑,缓刑五年。
检警调查,家住宜兰绰号“浩呆”的男子简浩翔(18岁)今年初在罗东一间KTV打工,
期间他认识当时就读国一的少女“小真”(13岁),小真因父亲早逝、母亲改嫁,
她平时与弟弟、阿嬷及姑姑同住。
今年2月9日下午,小真与一名女同学前往简男上班的KTV欢唱,席间还点了啤酒“尝鲜”
,但两人年纪小不胜酒力,没喝多少就有醉意。当晚6时许,女同学独自搭乘火车返家,
而小真则请认识才约一个月的浩呆载她回家。简男一口答应,并骑车载着小真离开KTV。
简男载小真返家途中,坐在机车后座的小真因不胜酒力,全身瘫软趴在简男背上。简男
竟生邪念,把小真载到住处附近一处土地公庙前的废弃工厂,就在工厂外空地上性侵
小真,过程中小真感觉被侵犯,但全身瘫软无力反抗,酒醒后感到下体疼痛,简男还
陪同小真回家后才离去。
事后小真不敢让家人知道,只偷偷地告诉班上女同学,女同学听闻后发觉不对劲回报
导师并通报警方。警方传唤当时已入伍的简男,他坦承不讳,检方起诉后。法院审结
裁定,简男犯乘机性交罪,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缓刑期间交付保护管束。
苹果日报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126/740801
作者: TsukimiyaAyu (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   2015-11-26 15:27:00
硬了 想干13岁
作者: hsunting2000 (穿着长靴的猫咪)   2015-11-26 15:30:00
浩子 阿翔 是你
作者: FromD (FromD)   2015-11-26 15:35:00
呆丸的日常
作者: xup6ru0454 (XUP6RU0454)   2015-11-26 15:38:00
冻八检讨会
作者: mulder58 (西醒)   2015-11-26 15:45:00
拜托这些女性不要再相信男生会很绅士的送妳回家啊
作者: princess (Fiona)   2015-11-26 15:50:00
女生要学会酒量,但还是不要在外面喝到醉,真的好危险
作者: bearest (正義的夥伴)   2015-11-26 15:54:00
看标题以为台湾真的有"浩呆庙"
作者: StevenAn (Steven An)   2015-11-26 16:01:00
缓刑5年....毁了一位女生代价真轻
作者: speryilove (网络充满空虚)   2015-11-26 16:03:00
价值观??
作者: babycat170 (周慧豹)   2015-11-26 16:27:00
渣男4 ni
作者: z20569414 (你爽就好)   2015-11-26 17:23:00
五年不够吧…
作者: type242 (养猪人家)   2015-11-26 18:23:00
干嘛缓刑,进去给人教训一下啊
作者: Obiwan (ψ-(._. )> (笔记))   2015-11-26 18:23:00
缓刑5年是说5年内再犯,就要抓进去关2年…所以目前不会关的~
作者: type242 (养猪人家)   2015-11-26 18:34:00
我知道啊,所以我说干嘛缓刑直接关进去就好了
作者: nbaTIGER (NBA虎)   2015-11-26 19:57:00
浩角翔起不用负责吗?
作者: martinmask (Michael)   2015-11-26 21:53:00
想干 13岁 好爽
作者: ncawiner   2015-11-26 22:30:00
警世图
作者: jfriendtw   2015-11-26 23:00:00
缓刑?法官脑
作者: XP1 (WindowsXP)   2015-11-27 08:31:00
楼下都吃嫩鲍
作者: keepwild (牛奶糖)   2015-11-27 12:49:00
白痴法官
作者: ivy02292002 (QQT91)   2015-11-28 00:55:00
操法官妹的缓刑
作者: XP1 (WindowsXP)   2015-11-28 07:32:00
本案这位一审法官并没有白痴。反倒是没有法学背景但是觉得自己是正义之士的人,比较滑稽。1,小真自身意愿为何?和一位女同学单独就去ktv还要"点啤酒喝"并且"要求打工的浩呆载她回家"。实际上她是可以不提这个要求,她大可跟她的女同学一起走。她的女同学自行坐火车回家是不?小真可以跟着一起去搭火车。2,在法学实务经验,加害人坦承不讳也不逃避狡辩,尚有悔意。小真事后并无和家人提起,也未和浩呆提起。并未向浩呆表示抗议或是追究。为何不跟家人提起?妳会说,她基于害怕,不敢说。那事后也不报警也不跟老师说,而是跟女同学偷偷的说。3,姑且不论小真自身意愿,非常基本的常识人人皆知,与未满16岁的人发生性关系,不论对方是否愿意,仍属触法。这谁都知道。浩呆所罪,乃他与未满16岁的女生发生关系。当时如果小真真是喝醉无力反抗,事后多个月却也没有跟浩呆表表示抗议。在法学上必须有客观事实判断作为依据,并非单指你浩呆干了未满16岁的人就得坐牢不得缓刑。那也得参考检察官、警局派出所等提贡相关迹证和两造当事人双方的陈述,才能综合结判。小真酒醒后陪着小真回家后才离去。所以这当中是强插强干?半推半就?还是什么状况?你我都不清楚。但是谁清楚?做笔录时的员警,或是地检署出庭时,检察官会清楚。浩呆做错一件事,看到未满16岁的就给她干下去,这是他的罪。但是法官不是白痴,他会综合笔录、和检座的起诉书,来做一审时的判决依据。我们看到很多案例,正义之士非常之正义,但是正义之士人不在案发现场,事后也不在笔录现场,及开庭现场我并不认为浩呆是对的是好的,实际上,他是错的,是有罪的。但我不认为本案中的法官是个白痴。基于罪刑轻重与当时意图、事后坦承,或是规避,都有刑度上的量刑轻与重。轻则拘役、易科罚金、劳动服务、罚锾、缓刑;重则发监执行。谁来综合结审?是一审的法官。法官并不白痴。其实我也可以跟着风向一起跑,一起说法官是白痴,跟风向站一起.但是我不这么做。法官并不容易考,你我谁能考上司法官?法官是白痴吗?法官代表公平,正义。他不能顺着风向去讨好大众.该发监就发监,不到发监条件,或已达缓刑条件,就只能依律判决浩呆是个鲁蛇.ktv打工这种破货色,也敢干未成年.我认为他很鲁蛇.我所述,我只为法官说话.我认为法官并不白痴。
作者: Skyfox (蓝色忧郁)   2015-11-30 15:30:00
推楼上,讲得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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