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3日15:15
24岁刘姓男子前年受以前夜店女同事邀约,与女同事的姊姊、姊姊男友等人一起去永和某
摩铁饮酒作乐,却趁女同事吸毒后昏睡,不顾女同事姊姊也醉卧同床,性侵女同事得逞,
被新北地院依乘机性交罪判刑3年10月,并须赔偿被害女同事20万元,可上诉。
22岁的受害女子前年12月5日晚,连络了姊姊与姊姊男友及一名女性友人,一起去永和爱
摩儿汽车旅馆饮酒作乐,并找来前夜店同事刘男一起狂欢。其间,被害女子除抽K菸,更
喝下混有安非他命、MDMA、一粒眠等毒品的毒品咖啡后,意识昏沉在床上睡觉,女子姊姊
也醉卧同床。
姊姊男友因要骑机车要送女子的女性友人回家,问刘男要不要一起走?刘男回说要休息一
下,却趁姊姊男友离开,不顾女同事姊姊就睡在同张床上,竟性侵昏睡在床的女同事。半
小时后,姊姊男友返回摩铁,按房间门铃却无人应门,于是找服务人员开门,撞见刘男正
要驾车离去,姊姊男友进入才发现受害女子下半身赤裸,连忙报警处理。
新北地院刑事开庭时,刘男辩称是女同事主动抱他,才发生性关系,但合议庭考量被害女
子与证人证词,且事后刘男传送“对不起”、“我错了,我会永远消失,不会再出现,我
真的是很烂”等讯息给被害女子,认为两人应非情同意合发生性关系,判处刘男有罪。
但刘男不服,已上诉高院,民事部分新北地院考量医院诊断被害人已患有疑似创伤后压力
症后群、忧郁症等,判决刘男须赔偿20万元。(孙友廉/新北报导)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recommend/20151123/738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