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交往全程蒙眼!女不知“男友”那根是假

楼主: strellson (台语是客家话)   2015-11-14 05:19:16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1113/596608.htm
104年11月13日 国际中心/综合报导
英国一名廿五岁女子从十五岁开始,便盗用他人照片在网络上假冒男性。先前透过脸书认识一名同龄女子,两人随后发展出恋情;然而该女为了避免身分曝光,期间要求对方蒙面性爱至少十次,最终被识破,如今被判刑八年监禁。
根据《每日邮报》报导,英国柴郡(Cheshire)廿五岁女子纽兰(Gayle Newland)从十三岁开始,便发现自己与一般人不同;十五岁时,更进一步盗用他人照片,开设脸书帐号,假扮成一名男性;四年前,在脸书上认识一名同龄女子,两人随后便展开交往。
为了避险女性身分曝光,纽兰和女友见面时,总是不忘压低声线,甚至透过绷带裹胸,穿上泳衣等借此遮掩女性身体特征;最离奇的是,纽兰用先前接受脑部手术,不愿让人看到她外貌为由,要求女友无时无刻都得戴上眼罩与她相处,不论是看电视,亦或是一同晒太阳,因此女友从未目睹过纽兰的真面目。
除此之外,纽兰与女友性爱时,总是戴上“假阳具”满足女友,期间更禁止对方碰触其“阴茎”,避免身分曝光,两人前后共欢愉至少十余次;直至有一次,女友意外将眼罩脱掉,才发现原来这个“他”是一名她,气得受害者一状告上法院。
当地法官认为,纽兰的行径严重破坏信任,对于受害者而言是一种无情地欺骗。然而纽兰却辩称,女友早就知情她女儿身的身分,这种关系是一种角色扮演游戏。然而法官最终不采信此说法,以性侵罪名判处纽兰八年徒刑。
作者: tsai1005tom (阿饼)   2015-11-14 06:17:00
他女朋友也满没脑的
作者: XP1 (WindowsXP)   2015-11-14 06:56:00
我想知道,就算她假装成男人,去插女人,这样能犯什么罪?又没有诈欺,又没有迫使他人交付财物。这样算性侵害吗?毕竟对方同意的。差别在于是男人干或女人干。喔,如果眼罩脱下来,此人果真是男性,就不告喔?眼罩脱下来,发现对方是女性,就提告。还八年徒刑,哭哭。隐瞒性别,来欺骗对方,至多也是道义上或私德问题。
作者: malemma (Voila~)   2015-11-14 07:35:00
楼上你就想像,你把女友眼睛蒙起来,然后找朋友进来干她被发现后会发生什么事
作者: dttdtt (一二三二一)   2015-11-14 10:27:00
楼上这种剧情我常看!通常都不会怎么样!还可以内射!有时候男朋友也会一起加入
作者: ReNa0529 (DIN)   2015-11-14 11:49:00
这女的蛮正的,我可以
作者: malemma (Voila~)   2015-11-14 12:01:00
你只看到动作片结束,没看到后面的仙人跳
作者: jeff803xx (jeff803xx)   2015-11-14 15:31:00
智障吗XD 戴眼罩看电视???。
作者: raikataiwan (raika)   2015-11-14 20:06:00
如果是台湾就没事了,还会被骂歧视同志
作者: n13411967 (winston_no.6)   2015-11-15 02:43:00
我觉得 有点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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