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11 自由时报
〔记者黄欣柏/台北报导〕摩铁是不少爱侣约会的首选地点,不过若对象是人夫、人妻,
恐怕还是得三思而后行!台北市萧姓人妻,因爱上蒋姓人夫,两人连奔薇阁等3家知名摩
铁大享鱼水之欢3次,未料,事后被丈夫与蒋妻发现,遭台北地院判赔30万元,可上诉。
判决指出,萧女、蒋男明知对方为已婚身分,却仍于101年至103年间,在台北市薇阁及台
中市觅境、水云端等3家摩铁偷情,最后一次偷情后,萧女返家遭丈夫严词质问,这才吐
露实情,蒋妻获知后气得向丈夫及萧女提告。
事后蒋妻心软原谅丈夫,仅对萧女一人提告,台中地院日前依通奸罪判萧3个2月徒刑,应
执行3月,可易科罚金9万元;另蒋妻也向萧女提起民事求偿300万元,今台北地院判萧女
须赔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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