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认真] 宝贝猫请我代po

楼主: Birthday5566 (生日5566)   2015-10-24 03:06:58
想不到都有人发劝世良文了,宝贝猫还是放不下这事。
好吧,那就来讨论吧,帮妳高调,让大家都看到。
: (一)版主河蟹
: 但一直到我被退文浸桶了 
: Fish大的文依然存在 (?)
1-3-13 违悖或鼓吹违悖中华民国法律或批踢踢站规之文章
妳的文是因为,抄袭违反中华民国的著作权法,
板主一开始没注意到这条所以只有警告,被提醒之后桶了妳,就这样啊。
鱼的文板规没有写到,版主也说了这是个漏洞,
如果你还是不服气,可以找找看鱼有犯哪条中华民国法律,
找到了我想板主一定愿意帮妳补桶鱼。
: (难道我不是女的吗?Q___Q)
所以呢? 妳想表达什么? 板规应该要为女生转弯?
: (二)版主偏袒
: 其实moo大说要写fish大跟洪爷
: 什么梦境幻想文只是嘴嘴而已啦
讲话也要看场合啊。
今天发豪洨文或创作文,
写洪爷跟十个大汉......,顶多无奈笑笑而已。
但今天这个不一样,moo这是在讨论板务时,
影射洪爷是因为跟鱼有打砲所以做出不公判决。
这是不一样的,不一样。
就像今天打线上游戏叫同学去死,同学抢你女友时叫他去死,不一样。
你如果想要帮moo说好话,我真心建议你,那最好就是什么都不要说。
: (三)处分失当
: 妨害名誉(公然侮辱+毁谤)法规:
:

: 既然我也是举发当事人
: 这应该算告诉乃论了吧
: 是否也应该比照1-3-13
: 而版主却选择道德规劝
: 也未见任何处分或删改
: 感觉就有点双重标准吧
我推测板主是根据这个不罚的。
第 310 条
iii 对于所诽谤之事,能证明其为真实者,不罚。
但涉于私德而与公共利益无关者,不在此限。
当然我不是板主,更不懂法律,
欢迎大家推翻我的看法,重重的打我脸没关系。
: (四)宝贝猫与洪爷
: 洪爷如果想补图也可以
: 我也愿意接受大家检验
洪爷可能明早才会回这篇,大家等著看囉。
: (五)宝贝猫想说的
我不是很有兴趣,PASS。
我逻辑上认同劝世良文说的,但我心理不服,在权衡两者之下:
这篇我不会主动删,但如果你希望我删,寄信过来,我就删,就这样。
补西施点:
前几天把道士修行的书拿来看,因为书里有斩赤龙(断月经)的做法,
这让我觉得是个可以接触神祕学的好机会,结果我期待的打开,失望的阖上,
干,根本在毫洨我,只是把身体搞得不健康搞到停经而已啊。
也是啦,如果真有那种不伤身断月经的方法,
那很多人妻早就去练了,就可以跟老公无套又不用担心有小孩。
※ 引述《mooisgood819 (小沐)》之铭言:
: 大家好 我是 宝贝猫babycat170
: 因为目前还在一个月水桶反省ing
: 故委请半黑状态的Moo大来帮我发文
: 希望大家看在我的面子上别嘘爆他了
: 以下全部是我个人的一点解释跟看法
: 诚心希望大家可以认真重视版规问题
: 还给西斯版一个清新健康快乐的空间
: 另外为了以利大家阅读
: 我将针对几点说明如下:
: (一)版主河蟹
: 由于沟通不良及先入为主的关系有些误会
: 所以Moo大在八卦女性版下了很重的标题
: 这部分我先代Moo大跟各位版主道歉
: 我确实活该被退文&浸桶
: 版规确实没有明确的规范
: 但一直到我被退文浸桶了 
: Fish大的文依然存在 (?)
: 另外 有版友在推文中表示
: 做错事被抓包是否该自己删文
: 我觉得这点讲得很好
:

:

: 这样大家看得懂我在意的点吗
: 与F大虽然没有交集
: 一直以为您是个正气凛然的人 
: 否则不会无偿帮助国庆日的那些受害者
: 怎会不知道这事情对匿名者造成的伤害
: (难道我不是女的吗?Q___Q)
: (二)版主偏袒
: 我知道洪爷因为这件事非常非常生气
: 从推文中可以很明显感受到您的怒火
: 附图如下:
:

: 其实moo大说要写fish大跟洪爷
: 什么梦境幻想文只是嘴嘴而已啦
: 谁叫他文笔那么差又是个宅宅
: (虽然他最近熬夜赶报告也很累)
: 不过 既然提到梦境文跟幻想文
: 有人已经写过我跟前版主约跑了
: 以下范例请大家参考:
: {创作}宝贝喵与比6的相遇
:

: 感谢Birthday5566大在推文中的补充
: 唤醒我遥远而模糊的记忆
: 如果这不是影射
: 那什么才是影射
: 还是这就是宅男跟女神的差别待遇?
:

: 如果这没有特殊关系
: 那什么才是特殊关系
: 现在知道moo大会这么说的原因吧
: 不过我想他应该是开玩笑的啦
: 洪爷千万不要再生气啊 
: 气坏了对身体不好>__<
: (三)处分失当
: 好 我因为违反版规1-3-13这条被水桶
: 理由是因为违背或鼓吹违背中华国法律
: 附图如下:
:

: 因此遭受到 删文恶退+水桶一个月处分
: 但身为一个好学不倦又没法学背景的人
: 特别去请教了我亲爱的律师朋友才知道
: 希望大家现在学起来以后才能避免触法
: (囉嗦版)关于著作权法:
:

: (简易版)关于著作权法:
:

: 从法条内容可以得知
: 如果并非违反_跟_条 
: 我的状况应属告诉乃论
: 如果作者&出版社不愿提出告诉
: 那么在法院判决之前是无罪推论
: (这些都我自己打 如有错请纠正)
:

:

: 是 我承认那四篇匿名都是我发的
: 那既然我都跟洪爷说我对Fish板友
: 可能将采取法律途径告他妨害名誉
: 妨害名誉(公然侮辱+毁谤)法规:
:

: 既然我也是举发当事人
: 这应该算告诉乃论了吧
: 是否也应该比照1-3-13
: 而版主却选择道德规劝
: 也未见任何处分或删改
: 感觉就有点双重标准吧
: (四)宝贝猫与洪爷
: 虽然今天早上才跟洪爷闹得不愉快
: 他很气愤因为被爆卦的事把我封锁
: 但老实说经历这整起风波
: 我完全可以理解他的感受
: 我才不想被诬赖跟人家怎样
: 更何况是子虚乌有的事对吧
: 我也要为版主说句公道话
: 我跟他之前完全清清白白
: 各位若有证据欢迎提出来
: 不必在那边自行捕风捉影
: 还有我今天才知道
: 之所以希望低调处理的原因 是怕我告人被黑(?)
: 在这边我还是想跟洪爷说声对不起打扰了你的假期
: 我不是只寄给一个版主
: 洪爷跟落红都有寄站内(附上证据&版规) 
: 寄给落红版主的截图如下:
:

: 我这边的信有些已删了
: 洪爷如果想补图也可以
: 我也愿意接受大家检验
: (五)宝贝猫想说的
: 嘿~各位30cm Ecup大大们
: 现在可以先放下我参考原作的部分
: 认真讨论一下关于匿名信的规范吗
: 我已经当第一个牺牲者了 希望别再有下一位
: 非当事人无法体会那种心情 无论是被爆卦或影射
: 无论基于什么样的心态或理由  
: 匿名信箱应该是要保护匿名者的权益
: 如果光看文字图片 或 任由版友自由心证
: 就可以在文章中任意影射匿名发文者是谁
: 那我想这种匿名信箱大家千万不要使用
: 因为太危险了
: 你永远无法得知你的照片
: 是否被有心人士散布出去
: 这样的西斯 还会是大家爱逛的版吗
: 这几天 老实说吧
: 自己也承受相当大的精神压力
:

:

: 每天都有乡民寄信来骂我
: 甚至也有寄屌照来约跑的
: 我觉得这就是一种群众暴力
: 简单说就是网络霸凌(还记得Cindy事件?)
: 希望大家可以将心比心
:

: 当这名交情不算太深的板友
: 冒着被嘘风险上来帮我讲话
: 看到当下我眼泪当场飙出来
: 谢谢你
: 还有 千万别太相信男人的坏嘴
:

: 我完全没删推文
: 也认真回复了这位cckcc板友
: 不知道愿不愿意出来解释一下
: 请问我们有见过面吗?
: 有兴趣的人可以去我那篇
: {闲聊}生日快乐之制服诱惑
: 去看看我说的是不是真的
: 除此之外
: 因为一直昏睡到下午的关系
: 我今天也有跟小乔站内通信了一下
: 除了为推文吵架的事跟他道歉之外
: 也借此澄清之前的误会 说真的我很谢谢她
: 也希望moo大看在我的面子别再针对小乔了
: 嗯 浸桶这段时间我真的有在反省
: 一开始只想着自己的委屈愤怒不甘
: 但现在 我的心情突然变得很平静
: 在此 诚心的为我不当的言行道歉
: 毕竟这里是西斯版
: 西斯点本来就不可以抄别人的
: 不论是抄谁 也不论什么理由
: 真心感到抱歉
: 我投机取巧伤害了相信我的版友
: 让大家误以为西斯部份是真实的 
: 骗了大家的推 真心说声对不起
: 也对不起之前跟我打赌的a22101664
: 害你跟小绿两个人都被拖下水了
:

: 也希望以后没有证据不要任意揣测
:

: 我们都有言论自由我也想畅所欲言
: 我今天敢不畏众人眼光 站在这里
: 坦然面对 承认我之前所犯下的错
: 而不是只有在原po下面敷衍的道歉
: 经历了这几天的磨难虽然身心俱疲  
: 但我想跟各位说
: 因为这件事让我更成长
: 谢谢你们
: 不知道 F大 你的选择呢?
:
作者: cherrychiao (樱桃巧)   2015-10-24 03:09:00
备份坏坏
作者: Wintersilent (↑↑↓↓←→←→BA)   2015-10-24 03:09:00
还在想有没有人要备份,不然我看明天早上就不见了
作者: sjps30607 (台南韦礼安)   2015-10-24 03:10:00
认真觉得__队友
作者: NX9999 (台中走钟张勋杰)   2015-10-24 03:10:00
生日56要注意身体健康@@
作者: limas50708 (TheMystery)   2015-10-24 03:11:00
五楼帅哥
作者: katariah (卡特瑞雅)   2015-10-24 03:11:00
…其实也不算x队友 可能是被拜托请求的我想
作者: doggy1985 (火锅人)   2015-10-24 03:12:00
你不是男人吗?干吗斩月经
作者: peterlee97 (瑋美絕倫迷)   2015-10-24 03:13:00
五楼自肥 脏脏
作者: catem (左 目 )   2015-10-24 03:15:00
斩断轮回 断开锁链
作者: s90523 (小枫)   2015-10-24 03:16:00
不太可能不伤身停月经啊 子宫内膜就是会掉啊XD
作者: NX9999 (台中走钟张勋杰)   2015-10-24 03:16:00
我现在觉得,就像是做了件小坏事,被发现了,却指责骂她做坏事的人....一副"自己觉得ok,你们没资格骂我,敢骂我,小心我要告哦"的态度=.=
作者: zizii (得罪了方丈还想走)   2015-10-24 03:17:00
还是想知道书中是什么神秘的方法
作者: joeboy (揪立)   2015-10-24 03:18:00
说真发创作文有那么认真思考过就好了 抄袭还敢发??
作者: katariah (卡特瑞雅)   2015-10-24 03:18:00
也不算 我觉得她好像开发了另类的版规使用方式=_=
作者: cherrychiao (樱桃巧)   2015-10-24 03:19:00
而且还断章取义我的推文 已哭
作者: ohmyginny (居G尼)   2015-10-24 03:19:00
为什么要断月经?
作者: katariah (卡特瑞雅)   2015-10-24 03:19:00
哎唷…别难过了 她有点乱掉 无差别攻击了
作者: catem (左 目 )   2015-10-24 03:20:00
不对 匿名文章都不见了 要说影射要有证据啊
作者: NX9999 (台中走钟张勋杰)   2015-10-24 03:20:00
而且也不回樱桃巧老师的问题@@
作者: katariah (卡特瑞雅)   2015-10-24 03:21:00
证据应该挖得回来啦 她说影射 但又承认是她 那不就等于鱼说的是事实…我也有点乱掉
作者: catem (左 目 )   2015-10-24 03:21:00
而且 如此精准的截图 说乱掉我还不信呢
作者: doggy1985 (火锅人)   2015-10-24 03:21:00
最好笑的是还去八卦板讨拍失败
作者: cherrychiao (樱桃巧)   2015-10-24 03:22:00
我真的觉得我是躺着中枪 啊嘶
作者: catem (左 目 )   2015-10-24 03:22:00
说影射又自己承认 这样哪来的妨害名誉啊?
作者: NX9999 (台中走钟张勋杰)   2015-10-24 03:22:00
我原本担心她像伊湄email5566一样的下场,因为小事被公审被围剿,可是现在我错啦XD
作者: katariah (卡特瑞雅)   2015-10-24 03:23:00
所以说她乱掉啊囧 不懂她到底想做什么…很没有方向 看到黑影就攻击
作者: tracy0620 (六兩凍)   2015-10-24 03:29:00
方向就是她被罚了,F大也要被罚
作者: ManInBlackXD (小的)   2015-10-24 03:30:00
拜托 她什么咖阿 跟伊眉比
作者: o790224 (宵夜)   2015-10-24 03:32:00
我不是很有兴趣PASS 笑惨
作者: sjps30607 (台南韦礼安)   2015-10-24 03:37:00
我一直把56们搞混 先自尽惹
作者: wack200186 (sweet make life better)   2015-10-24 03:38:00
同归于尽的意思
作者: wenge321 (wen)   2015-10-24 03:46:00
唉~ 无罪推定啦~ 没人去告~抄袭不成罪~ 真的好笑那那么多论文被抓包抄袭都下台了 都被告了吗?大家有共识的道德门过不了 根本不用立足了~~
作者: bll135 (洪大少)   2015-10-24 03:58:00
我也连樱桃巧到底是男是女都不知道...
作者: hccj0914 (jacktsai)   2015-10-24 04:03:00
可是这样直接PO代码说匿名文章是谁写的? 这样大家是能接受的喔????标准好不一样阿~~~那干脆都公布算啦~~~~~~~~
作者: tracy0620 (六兩凍)   2015-10-24 04:04:00
这就是很模糊的点了,文章没有指是谁写,代码也低调原文看了我都没看懂,匿名看了也没看懂 XDD
作者: bll135 (洪大少)   2015-10-24 04:06:00
因为原文是真的很模糊,他还藏了其他人的事情混在一起。也因为当事人无法被辨认而无法成案。
作者: hccj0914 (jacktsai)   2015-10-24 04:08:00
真的好复杂喔。大家最厉害的地方是私事怎么都能知道...
作者: aquarsx3 (长耳跳兔)   2015-10-24 04:11:00
"直接PO代码说匿名文章是谁写的" <- 有人说你就信?
作者: bll135 (洪大少)   2015-10-24 04:11:00
因为其他人有检举可是不成案啊。只有当事人看得懂对象跟行为的东西怎么判决...
作者: aquarsx3 (长耳跳兔)   2015-10-24 04:15:00
别人说那几篇匿名是XXX 那明明打死不承认就没事了结果咽不下这口气 硬要跳出来说"对!那就是我" 呵呵
作者: cherrychiao (樱桃巧)   2015-10-24 04:19:00
洪爷 我是女的 可是有30公分 嘿嘿嘿
作者: hccj0914 (jacktsai)   2015-10-24 04:19:00
这不是信不信的问题吧....是影射这件事情就不该存在吧?当然啦~文章是没指名道姓啦,只是这样真的好??大家觉得好当然没关系囉 您说是吧
作者: uwmtsa (补刀)   2015-10-24 04:24:00
个人以为,水桶中应该不可以找人代po,否则水桶有啥意义?
作者: katariah (卡特瑞雅)   2015-10-24 04:26:00
匿名也看不懂+1
作者: aquarsx3 (长耳跳兔)   2015-10-24 04:33:00
订一条版规"禁止影射某匿名文章就是XXX"吗? 有点蠢= ="我只要文章底下或推文贴代码 不指名谁怎么办?
作者: tripleb (BBBird)   2015-10-24 04:45:00
原文被砍惹
作者: souvlaki (太空站)   2015-10-24 04:57:00
被删了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kelvin99   2015-10-24 07:50:00
唉,这人真有趣,水桶不反省,还要把自己弄更黑
作者: jt1134111 (僵僵)   2015-10-24 08:28:00
推一个
作者: john371911 (醬廖)   2015-10-24 08:47:00
做子宫切除就好了。
作者: mooisgood819 (小沐)   2015-10-24 10:10:00
你的法律常识真差 各种键盘法官律师快来解释ㄧ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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