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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冲动,代价不小!
《苹果》报导,台北已婚刘姓女子与黄姓男子是小学同学,两人频有联络,去年五月刘女丈夫检视妻子手机时,发现刘女LINE黄男说:“去买了事候(应为后)丸,过几天再 TEST一下”等语,刘夫质问后,刘女坦承与黄男车震一次。刘夫怒告黄男通奸。
黄男原本否认二人车震,辩称去年5月20日晚间6时许,他车停在台北市长春路上,刘女在车上替他自慰,后来才改口坦承,一时冲动与刘女车震一次,黄男日前先遭依通奸罪判刑2月,可易科罚金6万元确定。至于刘夫求偿200万元的民事部份,台北地院判黄男应赔50万元;仍可上诉。(即时新闻中心/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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