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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1名年约60岁的庄姓男子,本月13日下班时间搭299公共汽车时,涉趁车内拥挤、行车缓
慢时,伸出右手偷袭前方妙龄女子翘臀,公共汽车开到忠孝桥头后,庄男变本加厉改用下体顶
蹭女子翘臀直到公共汽车下桥,同车乘客发现大声斥责,司机立刻报警,庄男原以“不小心碰
到”狡辩,但检察官斥责“若是你女儿被这样顶住,你有何感受?”他才低头认罪,台北
地检署今依违反《性骚扰防治法》将他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起诉指出,10月13日下午6时左右,庄男搭上299路公共汽车,自新北市三重区往台北市方向行
驶,因逢下班人潮,车内满载乘客。
站立车上的庄男,见前方1名妙龄女子背对着他站立,竟趁车内人潮,车子走走停停时机
,先以右手偷摸被害女子翘臀,女子惊觉移动身形,庄男竟再“凸起”以下体顶住被害人
美臀直到公共汽车快下桥,历时约4、5分钟;被害人当时因害怕移动引起庄男快感,且公共汽车人
多也无法大幅移位,只能让庄男趁机一直贴住。
直到庄男又再伸用右手摸被害人翘臀时,同车乘客发现不对劲,大声责问庄男“你在干嘛
!”被害女子也才敢反击表示,“你不要这样”,公共汽车司机立刻报警,由中正一分局派员
到忠孝桥下,等公共汽车一下桥,立将庄男带回侦讯。
庄男在警讯中一再狡辩,“不是故意的、不小心碰到”,完全避重就轻;移送北检复讯时
,检方质问庄男:“若是你女儿被这样顶住,你有何感受?”庄男才低头认错。
色狼:我又没有女儿 无法体会
新北市的日常生活 不意外
女性住新北真的要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