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女友妹妹 恶狼判7年徒刑
联合新闻网/记者廖雅欣/宜兰报导-2015年09月22日 上午02:49
宜兰陈姓男子去年 7月利用同居女友不在家,涉嫌性侵女友的未成年
妹妹,事隔半年,妹妹向学校老师哭诉并报案。陈男否认犯行,指女
友陷害、女友妹妹主动挑逗等,但宜兰地方法院并不采信,以违反强
制性交罪判处7年2个月徒刑。
判决书指出,33岁陈姓男子原在冬山乡和女友同居,去年暑假,女友
就读国中的妹妹来找姊姊玩,留宿时, 3人都同睡一张床上,陈男趁
著女友上班不在家,涉嫌摸女友妹妹的胸部,最后不顾对方反抗,强
制性交;事后女友得知,愤而分手,陈男也被女友妹妹的友人打了一
顿。
去年底,学校辅导老师在辅导过程中,得知这名未成年少女,遭姊姊
的前男友性侵,学校通报警方处理。
陈男辩称,是前女友为了分手而编造陷害,后来又说,是前女友的妹
妹挑逗,他才禁不起诱惑,只有“动 3下”而已,不过包括受害者及
其友人指证历历,法院依违反强制性交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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