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ttb罪不致死啦!

楼主: saddog (100=20+80)   2015-09-04 14:56:24
※ 引述《steven4314 (rockerlee)》之铭言:
约砲是罪不致死啊。
没女友约砲没什么,就是个精虫冲脑的家伙
有女友约砲也没什么,就是个精虫冲脑的烂家伙
利用板主的声名做上述两样事情也没什么
就只是个像乡民唾弃的某些台湾政客/艺人一样
今天大多数人着眼的重点是在于滥用板主职权,
以及匿名使用者的资讯外流
这样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已经不只是下台就能解决的
而是永远不能让他再参与任何一板板务,甚至站务身分
不过,十几年来
PTT名人、站务、板务群往往就是一个____结构。
不然也不会发生一堆 被爆料
作者: Csir (张胖胖)   2015-09-04 14:57:00
所以大家快给教育部阿台大阿压力关站 才能彻底解决
作者: EVILMAYCRY (恶魔)   2015-09-04 14:57:00
总之我说阿~~~ 那个line群呢( ′-`)y-~
作者: zxvbnm (倾月墨鬼 玉剑姬)   2015-09-04 14:57:00
这不只是站方的程度 散拨私人资讯是犯法der
作者: suckpopo (帅哥)   2015-09-04 14:58:00
我也这么觉得,其实一些杀人犯也不过是不小心犯错而已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15-09-04 14:59:00
不是ttb啦 他很爱惜羽毛的 现在已经有女友了 之前更没私下
作者: SilentBob (阿区~)   2015-09-04 15:01:00
射精
作者: Abeee (给我抱抱)   2015-09-04 15:01:00
作者: POCARI5566 (水德)   2015-09-04 15:03:00
就说人家很爱惜羽毛啦!只是小头快爆了要处理一下
作者: Beef (Don't look back)   2015-09-04 15:04:00
西舍没了ptt要找谁去台大篮球场打球QQ
作者: Csir (张胖胖)   2015-09-04 15:05:00
我自己去打!!
作者: eeee123456 (德三家康)   2015-09-04 15:09:00
搞不好ttb有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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