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性侵杀害同居人女儿无罪案 监院纠正

楼主: crocus (哪来的)   2015-09-03 22:31:39
性侵杀害同居人女儿无罪案 监院纠正
2015年09月03日 20:33 管婺媛(中时电子报)
新北市日前爆发男子许川性侵并杀害同居人女儿案,因法院对其
性侵部分判决无罪,引发争议,监院调查后,今天通过监委高凤
仙提案,纠正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及社会局、内政部警政署刑事警
察局等单位。
内政及少数民族、司法及狱政委员会联席会议今天审议通过高凤
仙的调查报告及纠正案,纠正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及社会局、内政
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台湾士林地方法院检察署和卫生福利部。
许川涉嫌自2006年起性侵同居人女儿高达 517次,接着以钢丝将
她勒死灭口,案经一审对性侵害部分判处有期徒刑2496年,但高
院却改判无罪,后又因高检署未上诉而告确定。
该案判决因而遭受“性侵无罪,幼女枉死”、“消失的 517次性
侵,死无对证”、“恶狼免死,检警审连 5错”等批评,高凤仙
决定调查性侵被害者人权维护、司法办理性侵案件困境等问题。
纠正案文指出,本案被害人2011年 9月向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淡水
分局报案后到同年11月被许川杀死之日止,仍不断遭受许川骚扰
要求撤告、妨害自由、侵入住宅等不法侵害。
高凤仙调查发现,淡水分局受理员警未陈报家防官以提供安全防
护措施;该分局员警及新北市政府社会局所属之家防中心社工员
都未依法通报家庭暴力事件。
纠正案文并指出,新北市警察局在调查过程中,采证和送检都草
率,均有违失;内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鉴定证物时间过迟,且
该局对部分生理迹证及卫生纸漏未检测,未能于第一时间积极鉴
验所有相关证物,使“优先鉴验”形同具文,核有违失。
而士林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明知许川有强制性交及妨害自由等
前科,被害人控诉其长时间遭受许川强制性交、妨害自由、殴打
等家暴行为,有事实足认为许川有反复实施强制性交、妨害自由
等罪,却未声请预防性羁押许川,也未为被害人声请保护令,致
使许川嗣后不断对 A女为妨害自由等行为后将其杀害,核有严重
违失(中时即时)
新闻连结: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903005371-260402
http://www.nextmag.com.tw/magazine/entertainment/20140805/4673597
↑壹周刊有图版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23227618.A.D75.html
↑以前贴的上色版
很好奇纠正以后,会有什么改变(  ̄ c ̄)y▂ξ
作者: Daikin (财源广进)   2015-09-03 22:38:00
没纠正法官,失败
作者: blackmanMJ (黑鬼原住民)   2015-09-03 22:56:00
楼上没看内文吗 监察院是说警察取证有问题 导致法官无法依据证据判案
作者: ekbb0lew (我不是你认识的那个人)   2015-09-03 23:11:00
监察院最近在刷存在感吗
作者: jin0 (秃过头)   2015-09-04 08:38:00
真的有很烂的警察前两天接到刑警寄错的信 刑案的信还会寄错打电话给他们 他们第一件事是要来拿信 是要淹灭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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