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工作之需,本鲁最近在研读法律
加上本鲁又是业余写手,最近想转战西斯
想请问各位先进,在西斯板张贴情色创作
是否违反刑法235条散播猥亵物品罪呢?
另外根据大法官释字617号,未涉及人兽交,性虐待等等硬蕊内容
而仅仅是软蕊内容之文章,西斯版是否已经有符合适当的隔离措施呢?
有先进被警察杯杯约谈过吗?
以上请教
作者:
gogolct (無良ä¼éµç‹—)
2015-08-12 10:02:00大学刑法课的小平 4ni?
作者:
b34mac2 (店長推薦作å“)
2015-08-12 10:04:00西斯版除了戒淫邪文章乱入之外 哪篇不猥亵的?
作者:
srwcc (老马)
2015-08-12 10:07:00我只记得在论坛写情色文被警察抓的...唉。
作者: angelgirl13 (火锅少女13♥) 2015-08-12 10:08:00
西斯板不西斯能怎样啊 你去搜 猜哥 女孩板 废可李 便便的文 啊还有沐月 他们可以给你参考 啊干那个内裤王也行啊 你能比他们猛我也佩服你
作者:
gogolct (無良ä¼éµç‹—)
2015-08-12 10:08:00楼上说的是先烈 好色男大大
作者:
aruncyu (爱登山的透抽)
2015-08-12 10:08:00老马的故事又一篇!
作者:
kawababy (红鹰海底鸡)
2015-08-12 10:26:00要也先拉内裤王,有人垫背,不怕不怕
作者:
srwcc (老马)
2015-08-12 10:36:00对,就是他,好色男。我记得他是呛网络警察吗还是怎样?
作者:
gogolct (無良ä¼éµç‹—)
2015-08-12 10:39:00他小说写到色警察性侵女角
作者:
srwcc (老马)
2015-08-12 10:42:00原来如此。。。。
作者: angelgirl13 (火锅少女13♥) 2015-08-12 10:42:00
嘻嘻 惨惨的
西斯版是18禁阿...况且这是猥亵性言论还是学术性言论?
会 因为完全无法确定 对方是不是真的满18岁 要看法官
作者:
icexfox (东玉景)
2015-08-12 10:59:00内裤王会先=.=
而且也符合 散布给不特定人士观看 有模糊空间想写想看 到隔壁站就好了 完全不用担心 台湾法律很落后
作者: justwin (野原新之助) 2015-08-12 11:18:00
小平哥的id不是这个且大学刑法课已经出实体书了
文学创作耶...随便抓不巧被判又可以释宪了,寒蝉效应
我写过一推猎奇的情节,从没被约谈过对,也没有被读者辣妹约谈过XD
作者: zzz0860 (阿维) 2015-08-12 11:45:00
看完不ininder怎么叫西施版?
作者:
ccwt2362 (8=====D)
2015-08-12 12:26:00难道我长的猥亵也犯法吗?
作者: zx66445 (zx66445) 2015-08-12 13:41:00
内裤王一定是第一个 所以别担心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