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员林建荣诓称“有男友的女生,我没兴趣啦”,诱骗刚认识的20多岁女网友“小芬”
(化名)到其住处吃消夜,要乱来时,小芬骗说有身孕希望逃出魔爪,林竟呛“再吵就扭
断妳的脖子”,将她性侵;林男邻居证称,听到小芬高喊“不要”的拉长音惨叫声,高等
法院依强制性交罪判林男5年徒刑。
判决指出,林男去年11月间认识女网友小芬,以“交朋友就是要出来聊天”,说服小芬到
他住处楼下豆浆店吃消夜。抵达后,林男觊觎小芬美色,骗她说租屋处有厨房已准备好消
夜,拉着她上楼,但走在前面的小芬进屋发现无厨房,转身要离开,被林男抱起来丢到床
上。
威吓女子再吵就扭断脖子
小芬以“我怀孕6周了”向林男求情,林恐吓她,小芬大叫“不要”并坚持要走,林呛“
再吵就扭断妳的脖子”,将她性侵,事毕还带去浴室清洗小芬全身,避免留下证据。事后
小芬提告,还搬家避免遭林男报复。
林应讯时否认性侵,辩称两情相悦才发生性行为,对于小芬脸部红肿、手臂、腰、脚部都
有瘀伤,掰称是“做爱太激烈”。林男邻居戳破其谎言,证称事发时,清楚听到林男房里
传出女生惨叫声,以及“不要”的拉长音叫声,满凄惨的,还有撞击墙壁声音,很像是女
生被殴打。法官认定林男性侵事证明确,将他判刑。
台北市警局妇幼警察队指出,和网友见面,应注意包括见面时间尽量选择白天、不单独赴
约、不要食用已拆封或经他人转手的饮料及食物等,以免受害。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901373
作者:
marslgj (Bonnie Doon)
2015-07-27 09:28:00..
不要~~~~~~~~~~~~~~~~~~~~~~~~~~~~~~~~~~~~~~~~~~~~停
作者: songokou (心情闪亮亮) 2015-07-27 10:23:00
邻居听到时不会报警喔=_=
作者: mader4444 2015-07-27 12:54:00
有男友还到对方住处吃宵夜?这不是活该是啥?男友快放生
作者:
k5a (莫问)
2015-07-27 13:28:00那邻居不会鸡婆一点去报警喔?
作者: jianking (jianking) 2015-07-27 14:28:00
女生也太好骗了吧!
作者:
yspen (国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5-07-27 14:53:00真的是吃豆浆
作者: isaac1127 (不期不待) 2015-07-27 16:01:00
帅就两情相愿 不帅就性侵..保护自己别乱跟陌生人见面吧
作者:
suxjon (蛤?)
2015-07-27 17:29:00楼下支援劝世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