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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新闻╱苗栗报导】苗栗头份镇老翁钟胜和(78岁)出租雅房给一对未成年姊妹花(姊
姊17岁、妹妹15岁),每月房租3500元,去年2~5月间,得知少女无力缴房租,对妹妹约定
“上床抵房租”,2度在钟的房间发生性行为,事后他还各拿2千及3千元给少女。
5月间房东向少女妈妈催讨房租,少女才将性交易情节说出,少女妈妈向警方报案,钟男
辩称年老不能勃起,坦承只有抚摸少女身体,但检方采信少女供词,昨天依违反儿少性交
易条例罪起诉。少女案发后被法官强制安置保护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