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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711/646144/
少女对男网友有好感 傻傻传裸照给他看
高雄1名少女利用手机上网加入群组聊天时,主动将自己的裸照传给1名未成年男网友观赏
没想到他却口头对朋友炫耀:“她传裸照给我看!”整起事件经口耳相传
在少女就读的学校闹得沸沸扬扬,警方接获学校老师报案介入处理
查出少年看过裸照后就删除,并未散播。
警方表示,上月这名少女(未满16岁)使用手机上网时,受陌生网友之邀,
加入1个聊天群组聊天,少女与其中1名未成年的男网友
因年龄相仿、身边又有共同的朋友,两人相谈甚欢,少女疑似因此对他产生好感
竟主动传1张自拍的裸照给这名男网友。
警方说,男网友看过少女传来的裸照后,向朋友炫耀:“她传裸照给我看!”
整起事件因此在她就读的校园传开,少女听到同学在她背后议论,情绪陷入低潮
学校老师发现异状,通知家长并请警方介入。
警方表示,女学生的家属一度以为她把裸照传进聊天群组,造成群组成员都看到裸照
要求警方务必要追出群组成员身分,但警方根据女学生的手机聊天纪录进行追查
发现她仅将照片传给1名少年。
高雄市警局循线找到这名少年,少年向警方供称,是少女主动以私讯发裸照给他
“只有1张!”他看过之后就删除照片,但事后与朋友聊天时,觉得好玩才透露此事。
承办警官说,经调查男网友确实已把裸照删除,也未散播,加上双方未成年
警方已请学校加强辅导。
律师谢以涵表示,少女是以私讯将自己的裸照传给1名男网友
并非公开传给群组内的不特定网友,因此未触犯散布猥亵影像罪
少年没有将少女的裸照转传给他人,因此没涉及妨害秘密罪
但他对外透露少女传裸照给他,“有可能构成妨害名誉”
少女若觉得权益遭侵犯可提告并要求民事赔偿。
承办警官指出,父母若买智慧型手机给儿女,千万要提醒孩子“别拍裸照传上网”
以免遭人散播衍生纠纷,若传给不特定人,更触犯《刑法》的散布猥亵影像罪
最重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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