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我们人对于爱情需求可以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外在社会赋予的角色形象。
像是普遍价值认为男人一定要正直、稳定、负责任、好丈夫、有经济能力...等。
女人就是要守妇道、勤俭持家、内敛贤慧,类似这样。
社会灌输了一套我们求偶的形象,它要求着我们哪些行为“不能”做、哪些行为“应该”
做。
在这一层,男女都是有包袱存在的。
第二个层次:自己内心真正的求偶需求。
这一层是我们对于爱情的幻想与信仰,对浪漫的憧憬及欲求,概括而论就是感性上的需求
。
通常这一层会跟第一层相反,这一层是我们“自己认为”应该做什么。
第三个层次:本能层次的需求。
这代表着原始欲望的需求,它既激情又刺激,往往会附带着一个障碍出现。
一个有禁忌存在的情欲情境里,最容易带出激情与刺激。
例如:爱上有夫之妇或者爱上不应该爱的花花公子,又或者是与第一层相反的行为。
很多男女都很单纯的以为爱情就是这三个层次的需求都得到满足。
只不过很可惜的是,这三个层次只能代表着过程、目标、理想。
它们之间彼此冲突,互相矛盾。
稳定的就不可能刺激,甜蜜的就不会是禁忌。
越是有禁忌的人,越是不应该发生关系的人,相处起来就会越刺激。
有时候禁果好吃不是本身的味道好吃,而是气氛导致它吃起来很好吃。
而原PO表示的分开一段时间,发现对方怎么变得更好,这现象可以用一个医学现象解释
:
称作“幽灵肢体”(Phantom Limb)。
一个被截肢的人,刚开始的时候都会觉得被截去的手脚会发痒,
但是手脚早已经没了,没办法搔痒,痒的感觉还会很真实。
通常“幽灵肢体”的现象短短几个礼拜就会消失了。
只不过某个程度上,人的神经系统还是会舍不得被支解的部分,不断的发送神经讯息。
不舍得一个人离开我们,不一定代表我们还爱着对方。
分开是个现象,分开之后的不习惯也是个现象。
不过当我们找到自认为更好的对象时,这种充满舍不得的现象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只可惜当Fall in love成为了love,所有的刺激感就会顿时失去。
我们又只能继续寻找对象不断的Fall in love。
补西斯点:
户愚吕(妹)以女上男下的姿势在我身上摇动
身边的地板嘎嘎作响,天花板的灰尘不断的掉落。
突然间门铃响了。
没想到她直接半蹲起来,我的阴茎还来不及拔出就这样被她夹在胯下。
当她以半蹲姿势前去开门时,我感觉懒觉都快被夹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