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antani (我也想当绿手指)》之铭言:
: 相信大家都知道 虽然满18岁才算成年
: 但是16岁如果情同意合 就可以进行合法的性行为了
: (依据刑法第227条 满16岁可判断有性自主判断能力)
: 差异在于18岁起才可以在外过夜
: 好奇的是 虽然满16岁拥有性自主的判断能力
: 但未满18岁却不能上色情网站与看A片
: 这不是很荒谬吗
: 想请法学专家回答一下政府立法时是否在此看似荒谬处
: 有其特殊考量? 谢谢
手机回文 排版见谅
小弟119法学生,ㄧ点浅见供参
16岁是立法者所设最低合法性交年龄
理由是其肯认16岁之人才能判断是否要与人为性行为,亦即立法者认为16岁以上对性行为
说的“好”才是有效的同意
(当然你说小明15岁差5分钟满16岁,这五分钟小明就会突然开窍懂了性行为的意义,未
免太瞎了吧!?而且多亏科技进步跟风气开放,很多国中生打过的砲可能比有些20岁的人
还多...要说他们不懂,20岁就ㄧ定懂,说不过去。但心智成熟本来就会有实质认定上的
困难,也是不得已才只采形式认定,不是立法者太蠢。虽然现在立法委员做的事很多都满
智障的是事实...)
再来
18岁以下不得进入色情网站或观览限制级电影的目的在于
网站架设、情色片的拍摄通常是由心智成熟的成年人设计、策划其内容
而可能含有特意置入、制造的性行为形象
(例如男优不带套,或以强制力使片中女性就范,都可能使青少年误以为性行为就该如此
为避免可能欠缺完整判断“性知识”能力的青少年受影响
立法者不得已也要用ㄧ刀两断的方式以形式(18岁)作为心智已成熟的判定准据
(虽然,网络的发达造成18岁的限制对现在小孩真的过高形同虚设...有检讨的实益
以上,才会造成表面上看似矛盾的现状
接受批评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