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26岁的王姓男子前年与15岁女网友交往并发生关系,后来少女另结新欢,王男心有
不甘,向少女捏造他的老大要2人“交2袋精液”,否则将对少女的新男友不利,少女被迫
再和王男发生性关系,士林地方法院依强制性交、乘机性交等4罪判处王男应执行4年徒刑
。
前年7月,在饮料店任店员的王男与15岁女网友交往成男女朋友,在并在王男的新北市住
处发生性关系;同年10月,少女因另结新欢而王男分手。
同年11月,王男竟多次透过LINE威胁少女,捏造“老大要求妳和我做”、“限定要交2袋
精液,否则现任男友就会有生命危险”,少女信以为真,被迫与王男非嘿咻。
少女事后失眠,王男还假好心送安眠药给少女,再趁少女睡着时性侵;王男因少女一再拒
绝复合,再以LINE恫吓少女指出,“妳不跟我做,老大就叫猴子(另名虚拟人物)代替我
”、“猴子常射在里面”、“记得以后要常吃避孕药”,少女不堪频遭恐吓,愤而报警,
才知一切都是王男捏造的。
合议庭认为,王男为满足一己的性欲,竟与尚未具有完全成熟性自主同意及判断能力的少
女发生性行为,且在少女分手后,为逞性欲,多次恐吓得手,造成少女身心受创,依对未
成年性交罪、强制性交、乘机性交及恐吓等4罪,判王男4年徒刑。(法庭中心/台北报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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