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小时与洋男性交6次 控遭性侵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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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子透过聊天软件Skype结识外籍男子贝尔科,她指控去年12月29日相约见面时,对
方先在轿车上“强暴”她,她到新北市淡水男方住处时,对方又连续性侵、肛交,她10个
小时内遭性侵6次,向警方控告贝尔科强制性交。士林地检署认为女方在第一次性交后仍
和对方在大佳河滨公园散步,事后还用LINE与朋友聊天,与常情不符,处分贝尔科不起诉
。
女子声称,12月29日双方约在台北车站碰头,对方载她到河滨公园,却在车上脱她裤子,
她曾询问对方“怎么不戴保险套?”;事后两人到士林夜市大啖辣炒年糕、臭豆腐,
接着再到男方家。女子说,到了贝尔科家,他又脱掉她衣裤,每隔几小时就性侵一次,
“我没办法抵抗”。
贝尔科不否认双方发生性关系,他说30日中午女子说要去找其他朋友,他还载对方到捷运
淡水站,给她车资。
检方勘验贝尔科住处走廊监视器,发现女子离开男方家时神色自若,贝尔科还帮她提行李
。在多次“性侵”期间,女子向贝尔科要无线上网密码,和3、4位朋友聊天,但都没提到
被性侵或求救。检方认为不能只靠处女膜有撕裂伤、告诉人单一指诉就认定男方性侵。
备注:
洋男我无法抵抗